1、招標文件在劃分各標段的工程範圍和內容時,應本著便於施工、便於協調、節約造價的原則去劃分和界定。/<font>
2、在施工過程時,如果有多個施工單位同時進場,同一項目的工程內容應儘量委託同一家施工單位去施工,避免將工程內容分解,從而避免因施工先後順序以及協調配合方面存在問題而造成的返工或誤工損失。/<font>
3、需明確招標文件中的一些暫定項目在最終結算時的調整方法、甲供材料設備的現場看護和安裝費用及其計算方法、工程中列為暫定價格的材料或設備的名稱和數量、最終結算辦法等。/<font>
4、如果是工程量清單招標,應重點核查以下內容:清單工程量是否準確、是否有漏項;項目描述的特徵與圖紙或實際是否相符;對於清單計算錯誤的項目的調整辦法是否有規定;工程中特殊材料、特殊技術要求、現場是否存在特殊的環境等在招標文件中都應給予明確說明。/<font>
5、在評標過程中,對於投標報價的審核應重點核查是否有圍標從而故意抬高標價的現象;並且應著重做好清標工作:澄清投標報價書中所包含的所有內容是否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報價書中的工程項目內容是否與圖紙及設計要求完全相符,有無丟漏項目、有無計價錯誤的項目;投標總報價的費用涵蓋內容是否完整;材料價格是否合理;報價的構成是否合理等。/<font>
如果在清標過程中發現投標報價書中有上述任一問題存在,都應與投標單位當場核實澄清,並要求投標單位對投標報價書中出現的問題給予明確的書面澄清,作為後期結算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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