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周立波第11次庭審宣判 檢方撤訴周立波持槍涉毒案

據媒體報道北京時間6月4日晚上10點,周立波涉毒持槍案在紐約州拿騷縣地區法院第11次開庭,周立波承認開車打手機,因此他因交通違章罰款150美元(約960人民幣),其他四項指控,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子彈上膛)、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都不成立。

當庭隻字未提槍和毒品,本次庭審結果宣判正式撤銷周立波持槍和涉毒指控,法官判周立波無罪。周立波對結果表示滿意,不會提起上訴。

周立波第11次庭審宣判 檢方撤訴周立波持槍涉毒案

周立波第11次庭審宣判 檢方撤訴周立波持槍涉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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