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2 別聽房主瞎忽悠?二手房買賣合同,該包括哪些內容你知道嗎?

買房是大事,隨著房產新政的推行,二手房也逐漸成為越來越多的人的選擇。畢竟二手房周邊配套相對成熟,物業管理完善,最關鍵的,價格還會便宜一點點。可是,簽訂二手房購買合同的時候千萬要睜大雙眼!絕對不能馬虎! 一定要檢查清楚下面的這些細節

別聽房主瞎忽悠?二手房買賣合同,該包括哪些內容你知道嗎?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買賣二手房的合同應該對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做詳細的調查,現在利用假戶口假身份證作假的人大有存在,這一步是防止被騙的重要措施,並且要在合同中寫明是否為共有財產,是否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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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及付款時間約定

通常舊房的買賣是直接約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價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個付款時間進度表,買方按該進度表將每期所需支付的價款交付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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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在雙方買賣房屋的過程中,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配合與協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違約責任

在合同中,為了防止買賣雙方突然反悔購買房屋約定的協議,在合同中寫明違約責任以及違約賠償也是有必要的。列舉出違約的情形,違約後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

五、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有必要在此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應履行的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後財產如何進行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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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雙方主要約定解決爭議是採用仲裁方式

還是訴訟方式,如果雙方同意採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寫清楚相關明確的條款。

七、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在此合同中約定關於房屋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者說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八、附件

在此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手房交易的手續有哪些?

比起新房,二手房屋交易的過程相對複雜和麻煩,通常二手房的交易有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第二步: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繳納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第三步: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

第四步: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第五步: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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