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 关于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大货车飘洒违法行为的通告

关于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大货车飘洒违法行为的通告

关于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大货车飘洒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新余市交通环境与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针对全市大货车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违法行为鼓励市民开展“随手拍”违法举报,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货运车辆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纳入市民“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范围。从5月30日起市民可通过“新余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手拍”举报入口对大货车飘洒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办法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二、举报范围界定标准:

1、举报对象包括载运沙、土、石料、煤炭、铁精粉等矿料的货运车辆。

2、飘洒行为包括货物“抛、洒、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的违法行为。

三、举报证据应满足违法要素齐全的标准(时间、地点、车型是否相符、图片是否清晰、是否能反映违法事实)。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美好、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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