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件事引發廣泛關注:
浙江台州市黃巖區原民警池文
偷拍上司副局長周祥輝通姦
並向上級舉報
卻被行政拘留
現在
此事又有新進展:
池文提起行政訴訟
希望法院撤銷
黃岩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結果出來了——
最新進展
該案經一審開庭後,台州玉環市人民法院5月21日作出一審行政判決,認為當地警方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駁回池文的訴訟請求。
該一審判決書顯示——
法院認為,池文在一年多的時間裡將GPS安裝在時任黃巖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周祥輝的車輛上,並多次通過手機軟件查看其行跡並實施跟蹤,已構成侵犯他人隱私,因此黃巖區公安分局對池文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駁回池文訴訟請求。
據澎湃新聞報道,5月25日,記者從池文的代理律師、廣東舜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定鋒處獲悉,池文不服該一審判決,已經決定上訴。
事件回溯
❂ 2015年
原民警池文因對上司周祥輝不滿,偶然聽別人講起周祥輝的一則八卦,說周與一名女子有婚外情,覺得“機會來了”。
❂ 2016年5月的某天晚上
池文帶著從網上購買的GPS跟蹤器,把跟蹤器安裝在了兩輛車的保險槓底部。
❂ 2017年初
池文發現周祥輝的車多次駕駛到台州市路橋區後停靠在同一地點,為一探究竟,遂開車尾隨,發現周祥輝與一女子進入一連排別墅的地下車庫。
❂ 2017年3月間
池文多次驅車來到該連排別墅的地下車庫,將微型攝像頭用鐵絲綁在捲簾門軸上方護欄上,伺機偷拍。
❂ 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
池文拍攝到周祥輝在路橋區綠城玫瑰園小區一地下車庫內與一女子發生性關係的多段視頻影像。隨後向紀委舉報。
❂ 2017年7月7日
台州市黃巖區城東派出所接到報案稱,私家車保險槓的底部被人安裝了GPS定位跟蹤器。報案人正是時任黃岩公安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周祥輝。
❂ 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
黃岩公安分局依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實施停止執行任務和禁閉措施的規定》,對池文實施了7日禁閉,原因是他涉嫌多次利用警察身份私自調取社會視頻監控、利用跟蹤手段,嚴重侵犯他人的個人隱私
❂ 2017年8月31日
解除禁閉後,池文被移送黃巖區拘留所。
同日,黃岩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六項,對池文作出拘留六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池文不滿處罰,繼續向台州市紀委、浙江省公安廳提交舉報材料,並在微信朋友圈“痛斥”周祥輝的“劣跡”。
❂ 2018年2月8日
池文收到了來自黃巖區紀委派駐公安分局紀檢監察組發來的立案決定書,“對池文同志的違紀問題予以黨紀立案”。
❂ 2018年4月
池文不服行政處罰,將黃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
❂ 2018年5月10日
池文起訴黃岩公安分局一案在浙江省玉環市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開庭。
當日該案庭審完畢,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
❂ 2018年5月14日
經黃巖區委同意,黃巖區紀委決定對周祥輝的違紀問題予以黨紀立案審查。同時,黃巖區委決定暫停周祥輝履行職務。
❂ 2018年5月21日
@黃岩發佈 官方微博通報稱,黃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祥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臨海公安 官方微博通報稱,原民警池文
利用職務之便,定位跟蹤、偷拍10餘人,非法獲取個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公安機關對其採取強制刑事措施。你怎麼看?
來源 | 綜合澎湃新聞、上觀新聞、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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