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上傳網絡!兩男子違反法庭規則,拘留5日!

10月30日上午,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件過程中,旁聽席上兩男子違反法庭規則,未經許可擅自對庭審現場不停進行拍照、攝像,併發布在微信群裡,法院依法對二人予以拘留5日,並對二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一百九十九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對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對聚眾鬨鬧、衝擊法庭或者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提醒: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無論法官、訴訟參與人還是旁聽人員都應當遵守法庭紀律,維護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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