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6 吕梁政法委推行“月蹲点季督查年考核”制度不放松

吕梁市委政法委2018年继续推行机关干部“月蹲点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定目标定任务,硬考核推动硬落实,强力推进本年度确定的“十二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紧盯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以推进2018年确定的“十二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立脚点,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完成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13个县市区在全省排名争先进位。

健全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按月蹲点联系。机关处级以下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按照每月不少于5天的要求深入所包联县市区,了解社情民意,掌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帮助推进工作落实。

分组按季督导。以每季度第一个月为督查月,对各县市区上一季度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督导时间不少于2周。督导提纲由各科室按照《吕梁市2018年政法综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结合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按季上报并由督查指导科汇总后,经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并在督导活动开始前一周下发至各县市区。

年终考核验收。以严格落实《吕梁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为抓手,结合《吕梁市2018年政法综治重点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考核措施,量化考核指标,提前一个月对各县市区政法综治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用硬考核推动硬落实。

注重工作方式,督促工作有效进展

包联督导干部在蹲点联系和开展督导期间,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目标任务,通过多种形式掌握情况、推动工作。具体方式包括:查阅资料。查阅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相关台账资料;座谈了解。召集县市区委政法委、综治办、扫黑办、县级政法综治单位、基层政法单位负责人等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以重点管理乡镇为重点开展督导查访,确保各县市区每次督导不少于10个基层单位;汇总通报。根据督导组和包联干部掌握的情况,每季度在《吕梁政法》通报督导情况和各县市区工作进展,鼓励表扬各县市区发现的典型、树立的标杆,曝光批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存在的问题;反馈汇报。各包联干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将蹲点联系中掌握的基层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向当地党委政法委反馈交办。每季督导活动结束后,各督导组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向政法委书记办公(扩大)会报告;跟踪督查。各督导组和包联责任人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经常开展“回头看”,督查整改效果、进度,并将跟踪的情况向政法委书记办公(扩大)会报告。

严格考评制度,奖惩措施落到实处

“月蹲点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推行情况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考核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价机关干部和各县市区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年度考核靠前的,在年度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对相关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和包联责任人通报表扬;年度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除按《吕梁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之外,对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和包联责任人全市通报批评等。

瞄准工作要求,推动工作扎实有效

注重实际效果。“月蹲点季督查年考核”工作制度是机关干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吕梁政法干部以推行此项制度为契机,强化争先进位意识,创新方法思路,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蹲点联系指导工作,真督实导发现问题,切实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强化工作纪律。包联督导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坚决做到发现问题不遮丑,反映情况不护短,整改建议有思路,督导工作能见效。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如实汇报工作情况,准确提供资料数据,对督导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主动认账,加强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音。

强化经验总结。包联督导干部在工作中注重发现和掌握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和座谈会总结推广,从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上台阶。

记者 李婧 王文博 通讯员 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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