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事業單位幹行政的工作,為何不能享受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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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補貼已經成為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為關心的事情,尤其是一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截至目前,公車補貼已經在公務員中開始允許按照規定發放,雖然在執行公務中沒有了公車,但是他們卻每月得到了執行公務的交通補助,這在一定程度上沒有弱化公務員因沒有公車而外出執行公務的積極性。

與此同時,還有一些在行政機關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的工作人員並沒有發放公車補貼。他們雖然是事業單位人員,但是與公務員承擔的工作都是一樣的,都是按照從事行政工作,但是卻沒有公車補貼。

公車補貼目前發放範圍僅為公務員,事業編並不在公車改革的範圍之內。即使你承擔著行政工作,但是你的身份屬於事業編制,從政策規定上來講,事業編是不能發放公車補貼的。

根據國家公車改革的進程,據說中央事業單位已經公車改革實施完畢,已經可以發放公車補貼,相信地方也即將開始進行事業單位公車改革,發放公車補貼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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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能不能享受車補,不是看你乾的什麼工作,而是看你的編制,只有行政編制和參公編制才能享受車補,有些地市甚至延伸到行政單位的工勤人員,但是事業單位只有副廳級及以上人員(取消配備公車)才享有車補,其他事業單位人員一律沒有車補。



事業單位副廳級及以上人員什麼概念呢?一般高校大學的校長都是廳級幹部,有些地市有職業技術學院、衛校之類的學校,校長是副廳級幹部,當然了省直屬的事業單位和中央直屬的事業單位可能副廳級及以上幹部可能較多些,但是我們最廣大的基層事業單位人員,包括高中的正縣級、副縣級校長都沒有車補。

至於為什麼我們最廣大的基層事業單位人員不能享受車補。個人揣測主要是下面這個原因: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共有公務員700餘萬人,這個包括參公單位和警察隊伍。而事業編的人數,據不完全統計,加上教師和醫務人員,大概在4000萬人以上,也就是公務員人數的6倍左右,這個數量是非常龐大的。車改的目標是:公務交通成本節約、費用降低,一個單位養一輛車,每年的油費、保養費、保險費,還要養一個司機,實際上每年的開銷非常大的,現在不讓養車了,會節省一大筆開銷。但是如果還給4000萬的事業編人員也發車補的話,會給各級財政增加很大壓力的,估計比沒車改前費用還高,那麼車改就沒有意義了。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很多地區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崗位是有車補的,其他事業人員多采取實報實銷的方式。

機關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到現在基本上已經告一段落,根據政策規定,行政機關內所有人員都是有車補的,包括公務員和機關工勤,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人員也是全部有車補的。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比機關公車改革稍晚,但根據目前大部分地區出臺的政策,事業單位主要還是採取實報實銷的方式進行,部分地區事業單位管理八級以上崗位可以享受車補,但離開管理崗位後就不再享受。

關於事業單位車補問題,很多事業人員都有反映,我們可以看下有關官方給出的答覆:

有網友提問:

今年事業單位的車補發下來了,但只發到副科級,副科級以下人員沒有車補,不知是否符合當前事業人員的車補政策。

官方答覆:

只有市委、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的方式,管理人員的界定為:在核定的限額內實際聘任為單位領導或內設機構領導的在編在崗人員。所聘人員離開管理崗位後,不再享受交通補貼。

也就是說,事業單位並不是全部都沒有車補,而是聘任到管理崗位上的領導幹部有車補的,當然了,發放車補以實際聘任為準,離開實際的管理崗位後,雖然仍然享受原來崗位的工資待遇,但是車補就不再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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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哪個單位的公務員,不管從事什麼職業的公務員,都是有車補的。而為什麼和公務員一樣幹著行政工作的事業編人員就沒有車補呢?這是一直令事業編夥伴們頭疼的問題。

自公車改革之後,每個單位的公務用車數量有限。且單位的公車都隨時待命,以防單位領導突然出去調研。所以,幹活的工作人員,不管是去上級部門取文件,還是下鄉扶貧,都和單位的公車無緣,基本上全靠自己的私家車。公務員還好,每個月都有相應的補貼,就是常說的車補。而同單位的事業編人員,就非常叫苦了。

但為什麼這樣的事業編人員不能有車補呢?

一是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的經費來源不同。公務員是完全的財政撥款。而事業編

針對在不同類型的不同人員建立了有別於國家機關的工資制度,分為公益性、準公益性、經營性,財政撥款情況分為全額、差額、自收自支三類。

二是兩者的人員數量差距太大。截止到2015年底,公務員數量716.7萬人。有資料顯示,我國共計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正式職工。這就可以看出,事業編人員的數量是公務員的4倍多。

三是事業編種類太多。如果在行政單位的事業編人員有車補,那麼所有的事業編人員都要有車補。一碗水還是要端平的。但是事業編種類實在太多,包括醫生、老師、科研人員、機關單位等等,其中教育、衛生和農技服務從業人員三項相加,佔總人數的3/4,教育系統人員即達到一半左右。而且教師還不涉及公務出行。

所以說,最悲劇的還是行政機關中的事業編制們,大家有怨言也沒辦法。但是隨著事業編改革力度越來越大,在行政機關的事業編還是有希望發車補的,不論以什麼樣的形式,資金來源如何。但教育、衛生系統的事業編應該沒有車補,畢竟是公務出行才給的補貼,而不是用來下上班的補貼。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驀然回首三十年


原因很簡單啊,因為你不是公務員(或者參公)。

自2014年全國車改以來,目前,除江蘇等少部分省份外,全國絕大多數省市只有公務員(含參公、行政工勤編)發放車補,事業單位人員是沒有車補這項政策的,只能“眼睜睜”看著別人領。沒有辦法,政策就是這樣,一刀切下來,誰也不能改變。

像我所在的市,目前公務員車補就分4個檔次,具體標準為: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一年算下來,科級幹部每年光車補就差不多比事業單位的人多9000元收入。

這也造成了一些不愉快。在事業單位,大家都沒有車補,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同事間倒相安無事。但在一些存在混編現象的行政單位,就比較尷尬了。同一個單位,同樣是幹活,行政編甚至工勤編都有車補領,而事業編卻沒有,不僅如此,在提拔上,事業編也同樣比公務員受限,多重因素疊加,也難怪事業編的人抱怨不公平,同工不同酬。

好在,現在有消息稱,下一步對於類似的行政單位事業編人員,在身份不變的前提下,國家將把這一部分人納入統籌管理範疇,參照公務員發放車補,逐步拉平工資收入。

期待這一天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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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小公


因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屬於公務員,所以無法享受車補。

國家明確規定了車補的對像,指的是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而事業單位人員儘管乾的是行政工作,但其不是公務員身份,從根本上來講,不具備發放車補的基本條件。

那麼什麼是公務員車補呢?

就是指政府為公務員發放的現金補貼,用於補貼公務員在辦公過程中所花費的交通成本。

最初公務員是沒有車補的,主要是因為公務員辦公用車費用太高,國家才決定進行公車改革,執行交通補貼。中共中央辦公廳與國務院辦公廳於1994年出臺《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開始進行公車制度改革,接著很多地方政府開始取消專車,以公務員車補來代替。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補”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但是各地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和財政狀況會有所不同,所以各地公務員車補的費用標準也會有所差別。經濟比較發達地區車補標準相對要高一些,而經濟比較落後的地區,車補的標準要低一些。

例如:

重慶市:廳局級、處級和科級及以下每月車補標準上限分別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陝西省:正廳局級補貼1690元、副廳局級1500元、正處級1040元、副處級950元、正科級650元、副科級600元、科級以下550元。

廣東省: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

湖北省:廳局級1690元、縣處級1040元、鄉科級650元、科員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6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900元、科級及以下550元。

山東省:廳局級正職1690元、廳局級副職1560元,縣處級正職1040元、縣處級副職960元,鄉科級正職650元、鄉科級副職600元,科員辦事員和機關工勤編制人員500元。

廣西:標準上限為:廳級1950元/月,處級1200元/月,科級750元/月,科員及以下650元/月。

貴州省: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廳局級1690元/月,縣團級是1040元/月,科級650元/月,科員500元/月,公勤人員300元/月

內蒙古:正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副廳級每人每月1800元,正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副處級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級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級每人每月60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雲南省:廳局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1200元,科級及以下750元,機關工勤人員650元。

湖南省:省級黨政機關廳級1690元/月、處級1040元/月、科級 650元/月、科員及以下550元/月。

而事業單位很幾乎沒有車補這一說法,只有極少數地方可能存在車補,比如江蘇、浙江等地一些事業單位有少量車補!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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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幹行政的工作,說的應該是行政單位裡混編混崗的人員。

由於編制數量的限制,很多機關單位目前已經無法招錄行政編制的人員,就只能從下屬事業單位抽調人員,或者用下屬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招錄人員安排在機關單位進行工作,這就是混編混崗的現狀,這部分事業編制的人員,做的是行政單位的工作,拿的是事業單位的待遇。

這部分人員為什麼不能享受車補?

因為他們屬於事業編制。根據中央2014年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只有行政編制和參公事業編制才能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全額撥款等事業編制是沒有車補的。

未來事業編制會有車補嗎?

根據中央2015年印發的《中央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目前各個省市的具體情況看,2018年事業單位車改會基本完成,但只有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有可能按照公務員的方式發放車補,其他事業單位的人員基本都是按照實報實銷的方式進行改革,也就是沒有車補。

做同樣的工作,卻無法享受相同的待遇,這就是混編混崗人員令人沮喪的現狀。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果喜歡請點贊關注,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留言探討!

流雷電


行政機關(參公單位)中不能領取車補的四類人員

目前,公車改革只在公務員單位和參公單位完成,車補僅限於公務員和參公身份的人員才能領取。

那麼,在行政單位工作,或者在行政單位內設的事業單位工作,乾的工作是一樣的,只是身份不同,能不能領車補的呢,答案是不行:

1、機關事業人員。指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因單位合併,或者職能劃轉,將原來事業編制的人員劃歸到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這些人,雖然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卻因編制原因,不能申請或者轉換為公務員,不符合條件,不能領取車補。這部分人員,即使以後事業單位車改,也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屬於兩頭踏空。

2、機關內設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內有一部分內設機構,承擔的是行政職能,卻屬於事業機構,其人員與機關人員混同使用,卻同樣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車補。

3、行政機關內超編人員。因其在崗不在編,同樣無法過渡為公務員,也不能享受車補。這部分人員只有在單位編制空出來之後,身份過渡為公務員,才可享受。

4、違規調入行政機關的人員。2007年12月後調入行政機關(參公單位)的一般科員,由於程序不合規,公務員逢進必考、非考莫入,缺了一道程序,雖然單位有空缺的行政或者參公事業編制,卻同樣也無法過渡為公務員身份,也不能享受車補。這部分人員,同樣在事業單位車改之後,也因身份問題不能享受,也屬於兩頭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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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言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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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做行政工作,其實就是常見的混編混崗,但是做的工作相同並不代表編制就一樣。到目前為止,只要行政編才有車補,事業編沒有,所以不管你是做行政工作還是事業工作,只要你不是行政編制,就沒有車補。

車補可以說一直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一塊心病。事業單位車補一直遲遲不到位,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事業單位人員複雜、人數較公務員較為龐大;二是事業單位改革還未到位,很多政策問題還沒有辦法落實。

其實現在事業單位的車補問題也引起了國家重視,部分地區實行了報銷制度,對車補進行報銷,也是在盡力解決事業單位的車補問題,希望之後會有更確實的政策調整事業單位的車補問題!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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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簡單,既便乾的行政工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屬公務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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