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非農民戶口怎麼才能合法擁有宅基地和土地?

國人都有宅基地和土地


題主所問:非農業戶口怎樣才能合法擁有宅基地和土地?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一個概念,就是農村的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只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所以題主所問的也是隻包括這兩個權利,也就是說非農業戶口怎樣才能合法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具體回答如下:

第一,農村宅基地使用和土地承包的前提是基於村集體成員資格,也就是農業戶口。宅基地的分配是一種福利性質,原則是“一戶一宅”。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到戶。所以從原則上來說非農業戶口要想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第二,現在國家大力提倡農村土地流轉,實行“三權分置”,所以非農業戶口可以通過土地流轉以及租賃,拍賣等方式擁有土地的經營權,但是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原農戶的。

第三,法律規定:農民獲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本村的集體成員,同時村民只擁有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權,宅基地還是屬於村集體的,宅基地雖然不能被繼承,但是宅基地的房屋可以被繼承。如果父母是農業戶口,而子女是非農業戶口的,理論上是可以通過繼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因為房地一體,從而間接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權。確權時必須登記為“此權利人為前村集體成員的合法繼承人”。

第四,可通過與農村戶口的人結婚。在農村,孩子快要結婚成家了,村裡會批給新的房基地,以便蓋新房娶媳婦,然後分戶。所以,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第五,如果你是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可以申請村裡批宅基地。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如果大家喜歡或想諮詢更多農村問題,請關注我的頭條號“閏土說農”,同時歡迎積極點評、留言或私信!謝謝!





閏土說農


提問者提及非農戶口還想合法擁有宅基地和土地,您應該是說的合法擁有農村集體的集體宅基地和耕地!

既然您如此提問,想必您與農村還是有一定淵源的,否則您一直是市民,祖上也是市民還來作這種設想的話,不說痴心妄想,至少能實現的途徑極少!



已經成了非農業戶口又想擁有農村的合法宅基地和土地,如果真與農村有淵源,還是存在可能性的!

農村宅基地分配和土地免費承包這都是集體成員內的福利!在目前集體土地管理政策條件下,這種福利甚至是可以繼承的!

那麼,您作為非農戶口想要獲得合法的集體內免費宅基地和土地,可以進行的方向如下:

一是想辦法將戶口遷回原籍,更改戶口性質。這一辦法目前難度不小!但是,如果曾經是農村農業戶口,因為升學、參軍這樣的原因而遷出了戶口,改變了戶口性質,現在又沒有固定工作,城市沒有房產,這是可以提供相關證明戶口回遷的!還一個理由就是農村家庭還有老父母無人照顧,在城市無房產和工作的前提下也可以提出回原籍伺候老人!只要戶口能遷回集體又改為農業戶口,對應的宅基地和土地就順理成章解決!



二是通過與農村戶口的人結婚,根據落戶原則,你也可以將戶口遷入農村!但如果不能改變戶口性質的話還只能與配偶共同享有其原宅基地和土地,數量上很有可能集體不會計算非農戶口的你的,在頒證確權的文書上也沒有你的名字,所以這種方法只能等同享受,不能完全合法擁有!

三是通過繼承獲得。如果父母等直系親人在農村,你就可以合法繼承到農村集體宅基地和土地。

四是通過流轉租賃形式取得合法使用權!目前國家政策和部分村集體允許集體成員將閒置房產和土地對外出租獲得租金收益。非農業戶口的你可以通過租賃形式住到農村並使用宅基地和土地,很明顯這不算集體內福利,您需要付費才能享受,也僅有租賃期內合法使用權,無其他權利!



歡迎補充意見和留言置評!感謝您點贊、轉發!更多內容請關注頭條號“原生態農場”!


原生態鄉村


首先,我們要弄清楚一個概念,就是農村的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只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所以題主所問的也是隻包括這兩個權利,也就是說非農業戶口怎樣才能合法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具體回答如下:

第一,農村宅基地使用和土地承包的前提是基於村集體成員資格,也就是農業戶口。宅基地的分配是一種福利性質,原則是“一戶一宅”。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到戶。所以從原則上來說非農業戶口要想擁有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權,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第二,現在國家大力提倡農村土地流轉,實行“三權分置”,所以非農業戶口可以通過土地流轉以及租賃,拍賣等方式擁有土地的經營權,但是土地的承包權還是原農戶的。

第三,法律規定:農民獲得宅基地的前提是本村的集體成員,同時村民只擁有宅基地房屋的所有權,宅基地還是屬於村集體的,宅基地雖然不能被繼承,但是宅基地的房屋可以被繼承。如果父母是農業戶口,而子女是非農業戶口的,理論上是可以通過繼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因為房地一體,從而間接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權。確權時必須登記為“此權利人為前村集體成員的合法繼承人”。

第四,可通過與農村戶口的人結婚。在農村,孩子快要結婚成家了,村裡會批給新的房基地,以便蓋新房娶媳婦,然後分戶。所以,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擁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第五,如果你是離休、退休、退職的幹部職工,復退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無宅基地的,可以申請村裡批宅基地。


農村鄧宗維


非農民戶口怎麼才能合法擁有宅基地和土地?

宅基地和耕地都是農村的村集體給本村戶口的村民分配的所有權在村集體的土地,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滿足農村村民生活和居住的需求。對於宅基地和耕地來說,非農戶口也是可以合法擁有的。

非農戶口想要合法擁有宅基地和土地,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自己的戶口改成農村戶口。現在的農村戶口管控比較嚴格,農轉非容易,但是非轉農卻很難。但是也是有辦法的,比如說嫁到農村或者娶個農村的姑娘,但是戶口遷到女方的戶口下,這樣就可以合法的擁有宅基地和耕地了。之所以這樣做就是因為宅基地和耕地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分配的,根據每戶的人口數量不同而進行調整、分配;並且宅基地和耕地的確權都是按戶為單位,戶口本上的所有人的名字都會添在耕地和宅基地的確權證書上。因此,通過婚嫁將戶口遷入農村戶口是合法獲得宅基地和耕地的有效方式。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自己申請遷入農村戶口,但是這種方式還是比較困難的。而且申請非轉農也是有很多的限制條件的。

還有其他的方式可以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比如說您是華僑、復轉軍人等,也可以是申請將戶口遷回農村的,但是這類的條件限制性太強了,一般人是滿足不了的。

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來合法獲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和耕地的經營權。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比較有限,只能是繼承地上部分建築物。而且一旦地上部建築物倒塌之後,宅基地就會被收回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現在國家明令禁止非農戶口,到農村地區去購買宅基地和耕地。也就是說,如果非農戶口想要通過金錢買賣的方式來合法的獲取農村的宅基地和耕地,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有一部分符合條件的非農戶口,不通過買賣,仍然可以通過其他的方式獲得宅基地和土地。

第一種,在成為非農戶口以前,在農村地區已經擁有宅基地和耕地。我們都知道現在很多農民外出打工,在外面購買房屋,將戶口遷到了城市之中,還有一部分農民大學生在城市上學上班買房,將戶口變成了城鎮戶口。而這部分從農村走出來的農民及其子女,原先在農村已經擁有宅基地和耕地。根據最新土地承包法,在承包期內,進城落戶的農民土地是不能收回的。

第二種,通過合法繼承都來的房屋和耕地承包經營權。這是一種相對來說變通的法子。因為農村的宅基地是為了村集體內部成員居住生活的需要而給予的。如果從村集體中遷出,成為非農戶口以後也就不屬於村集體的成員。宅基地是需要被收回的。但是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非農戶口也可以繼承逝去長輩的房屋所有權。繼承了房屋也就變相的等於繼承了宅基地,但是不能將房屋徹底推倒重建,只能進行一定程度的修葺。因為將房屋推倒重建的話,就會涉及到要重新去申請報批宅基地的問題。如果是非農戶口,肯定是不會通過的。但是對房屋進行一定程度的修繕沒有任何問題,不需要去重新的申報批准。農村的耕地也是一樣的,可以通過合法繼承的方式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三種,通過與農村戶口的人結婚,將戶口遷往農村地區。但是在這裡一定要注意,遷往農村地區以後仍然是非農戶口,是不可能變成農業戶口的。所以要想得到宅基地和耕地,仍然回到了第二種方式,也就是說,通過繼承的方式獲得。當然,與農村戶口的人結婚以後,只要對方擁有土地和宅基地,也就相當於你自己擁有。只不過不在你的名下而已。


止茶


大集體後,在外工作的人,他們的家屬都在農村,不但有土地,也有宅基地,那個時候也就是一輪土地承包。

後來國家把非農業戶口放寬了,大多數家屬全部搬到城裡邊了,而他們的土地大部分黃了,那麼地方政府實行了二輪承包,使他們徹底失去了土地,但宅基地還是人家的,政府是無權徹回的。

這次確權把人家的宅基地確權在他們後代身上,至於後來當兵的,讀書的農轉非人員,他們的父母有宅基地,他們可以繼承父業的宅基地,但繼承父業的土地國家目前沒有統一的指示,

假如在農村長注的非農人員,沒有注處可以申請宅基地吧,總沒有一戶住在大街上的,具我看國家土地徹底改革後,都會有統一的政策,這樣按排那看政策的走向,當然也的人大代表去中央反應,批誰後才能實行,望朋友們好運,期待吧。


鑽石王31好友晶非昔比


城鎮戶口絕對沒有本農村土地和宅基地繼承權,城鎮戶口或別村之人是絕對沒有權利合法擁有其他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權。別村之人買其他農村的集體土地和宅基地或別村之人長期擁有其他農村的集體土地和宅基地10年以上都是非法無效的,政府並要組織強拆除一切建築物,別村之人要坐牢10年。城鎮戶口只能繼承本農村的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只不過繼承了房屋之後,不能進行翻建,只能等待房子自然消亡。等到房子沒辦法住人了,村集體則可以將宅基地和農村土地收回去。


樂羊


無論是農業人口還是工業人口,無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之前你是合理合法進行公平交易的,是持有政府集體大章的,是有證件記載的,是用金錢向農民永久性轉讓來的,期間不存在強買,強賣,強佔的都是屬於合理取得的範疇。

一切以集體土地為由,賣出去的宅基地再想反悔,再想強行收回者,都無濟於事,都是不道德的,都屬於見利忘義不講誠信的小人之舉,於情於理於法都是不允許的,在房價飛速上漲的今日,也更是不可能的,是行不通的。

所以在這裡,白雪姐姐想提醒之前購買農村宅基地的所有城市居民,一定要看好自己的房產,千萬不要被忽悠了,千萬不要稀裡糊塗的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因為請你記住一點,那就是你的房產是用金錢購買來的,是對方自覺自願售出的,轉讓的,並且你的金錢是裝入了對方腰包的,而並不是交給了什麼集體。

再者就是如果買後的房屋落價,對方也絕對不會主動去給你補償的,否則世間的買賣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明白了這些道理就可以了。

由此可見,房屋的擁有人,使用權人,與戶口是否所在?一點兒的影響都沒有,根本毫無牽連,哪怕是農村人,購了城市中的房屋同樣也不能說不入戶口,房屋就不是你的是一個的道理。

所以說房子就說房子,還是請再不要用戶口來說事了,你在有農村戶口沒有房子也是白搭。至於現如今,別說是非農業人口了,就是農業人口想取得一塊兒宅基地也是難上加難了,不是嗎?

不同觀點,見解?歡迎與白雪姐姐共同探討,想了解更多有關宅基地與拆遷上的一些問題,請看我頭條號的有關文章。



白雪姐姐


這個問題,非農民戶口怎麼才有合法的房基地使用權。如果是、你的原籍在本村、現在屬於非農業戶口,原來的房基使用證仍然屬於你的;如果說,你是後遷移過來的家庭戶,原來的家屬房基地使用權也可以變更一下;既不是原籍、也不是家庭戶,單獨非農業戶口在鄉下村裡買了房基地且有房屋,想滿足自己的心願,得與原房基地使用者農戶協商處理(具體怎麼辦,那是你們自己的事)。(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暫時先不公開身份


在這個公有制的國家裡任何人個人都是不可能擁有土地所有權的,能得到的只能是使用權,農民的宅基地可以通過申請獲得,耕地可以通過承包獲得,非農業戶口的人是沒有這兩項權利的,只能通過花錢租賃獲得土地使用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