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2 女孩建QQ群组织淫秽表演会有什么后果?

【新闻案例】

女孩建QQ群组织淫秽表演会有什么后果?

莹莹今年26岁,在校读书期间,就因为身材肥胖常受人欺负,养成了封闭自卑的性格。初中毕业后,她没有继续升学,天天沉浸在网络世界。她在上网的过程中逐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那就是通过组织表演来收取会员费用。去年3月,莹莹建了两个QQ群,一个是体验群,一个是总群。体验群是免费进入的,而总群则是收费的,会员需交费100元才能加入。莹莹会安排一些“秀女”定时进行淫秽表演。2015年8月期间,莹莹以上述方法先后组织淫秽表演5次,每次观看的网友有数十人。公安网监部门在监测到上述情况后,即采取了远程勘验取证等技术手段,将莹莹锁定并抓获,同时查扣了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等物品。(来源:中国法院网)

【律师点评】

李华阳律师:《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六条 [组织淫秽表演案(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以策划、招募、强迫、雇用、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表演者进行裸体表演的;

(二)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的;

(三)组织表演者半裸体或者变相裸体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的;

(四)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案中,被告人莹莹多次通过网络视频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律法网特邀律师:李华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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