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松山區兩名村幹部套取公益林補償款被問責

松山區兩名村幹部套取公益林補償款被問責

松山區兩名村幹部套取公益林補償款被問責
松山區兩名村幹部套取公益林補償款被問責

松山區上官地鎮驛馬吐村原黨支部書記張來榮、村“兩委”委員楊慶峰違規領取退耕還林款,虛報套取公益林補償款問題。

2004年,該村夾心溝地塊退耕還林182畝,具體工作由時任三組組長邵某某負責(已死亡)。2008年,退耕還林款通過“一卡通”發放,邵某某將多退的荒坡地送給張來榮、楊慶峰各17畝,至2016年,張來榮名下領取退耕補助款18530元,楊慶峰以其父親楊某某的名義領取18530元;2005年,該村因拖欠信用社貸款,屬於村集體所有的426畝山林地被執行。2013年,張來榮個人從信用社將426畝山林地購買並於2014年申報領取公益林補貼。因2010年村委會將包括此426畝地塊的面積共1038畝的村集體公益林地塊放到村民鄭某某(已死亡)名下並辦理了林權證,發放的1038畝公益林補貼款15829.5元全部由張來榮領取,多領取612畝公益林補貼款9333元;2010年林權改革時,該村將屬於村集體的2825畝公益林放到楊慶峰及村民邵某某、鄭某某名下,2012至2014年期間,共套取公益林補貼99798元。2017年8月,松山區紀委給予張來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黨內無職務),給予楊慶峰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8月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收繳違紀資金上繳區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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