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郫都区委批准,郫都区纪委对郫都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刘兴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兴军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擅自任命中层干部、增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并耗用涉嫌贪污犯罪。
刘兴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自律防线崩塌,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郫都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郫都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兴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贪污等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钟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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