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中央最新环保政策:考核地方,终身追责!

6月24日,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进入2018年以来,国家方面针对环保问题发出的最重磅政策,让顶层意志以具体文件的形式落实到国家行政体系之中。而这对于各级政府的影响不言而喻。

在2017年11月27日,原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原料药制造和制药分别被纳入了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在6月5日中央纪委首次集中通报生态责任追究典型问题中,多家制药企业被曝光,湖南松本药业违法偷排,企业停产,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处理,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均被免职;宁夏泰瑞制药,屡查不改,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行动中被抓现行,面临更重追责;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亳州)排放高浓度工业废水,其中一项数据超标329倍,企业直接被查封、关停,甚至相关材料已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新政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与药企在环保问题上的博弈关系。作为环保问题大户的中国制药企业必须马上重视起来,此前交罚款了事已经一去不复返。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在新政下将失去保护药企的主动性,因为中央已经明确:环保问题处理不力者,将不会再有政治前途。环保问题终要变成一只“灰犀牛”,在中国医药产业转型升级的当口再给这里加入一股猛力,灭掉很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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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监管失利将被约谈!不得提拔!终身追责!

意见在第一部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中表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问题被视为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制约,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

这意味着本轮环保整治行动绝非一时之势,国家层面的决心和重视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更重要的是,该文件从一定程度上“切断”了地方保护的纽带。外界认为很多屡被惩罚的企业往往是本地的纳税大户,这让地方政府在针对它们的环境监管方面动力不足。

而意见中明确要求“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视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相应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同时,对地方领导干部的强化考核问责。

国家将制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程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考核,各地参照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而对于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意见措辞十分严厉: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以及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责成其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

对在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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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题将直接影响药企IPO或股价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对于环保问题的重视在国家层面已经形成从中央到各部委联合、强力推进解决的态势。当下看,最先受到明显影响的就是上市药企。此前有研究机构发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中期综合报告)》显示,在百分制下,170家A股样本上市公司中,环境信息披露的平均分为39.67分,远未达到及格线。

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来三年,检察机关将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脱贫、破坏生态环境三大领域的刑事犯罪。对于非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将“零容忍”打击,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事件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6月22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将继续保持对重大环境污染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执法高压态势,依法全面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义务。而就在一年前,证监会与原环保部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将完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落实环保责任。在2018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强调:“到2020年年底对所有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时候,都强制性地要求披露环境信息。”上市公司的环境风险最终会直接转化为相应的财务风险。环保处罚公告后,上市公司股价都受到明显影响。

截至目前,2018年已有九洲药业、神奇制药、江苏吴中等在内的近10家上市公司遭受环保处罚,数量远超过去年同期,其中多数发布公告披露因为环保问题导致旗下部分业务临时停产。此外,还有汇仁药业因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汇仁药业再因环保问题被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同时,汇仁药业分管环保副总裁钮犇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神奇制药5月28日晚间公告,子公司神奇药业下属生产基地之一(龙里分厂)收到了龙里环保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龙里分厂所生产的产品在2017年营业收入为3.90亿元,占神奇制药2017年营业收入的22.48%。神奇制药股价在子公司停产公告发布后的下一个交易日(5月28日)应声下跌,截至收盘跌幅超8%,5月29日收盘再跌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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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药大省化工园区整顿关停进行时

江苏:滨江化工园区启动3个月整治行动、东沙化工园完成关停。

常州滨江化工园区在前期加强排查、监管的基础上,日前全面启动为期三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环境秩序、防控环境风险。《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沿海化工园区“141”环境治本工程的实施意见讨论稿》显示,江苏沿海城市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地化工园区的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被列入了“禁止类,一律不准审批”及“淘汰类,已建项目要限期关停”两大类别。

如果《意见》通过,那么沿海化工园区的染料、农药(医药)中间体企业将走向关停,而正在停产整顿的连云港及盐城三大化工园的染料、农药(医药)中间体企业将复产无望。

山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新《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当年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为环境信用红标企业,以红牌标识。对环境信用红标企业,环保部门应当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适用于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依法责令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对适用于停业、关闭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其停业、关闭。

今年3月,山东省副省长王书坚表示,争取将化工园区缩减到100个以内,力争在现有基础上再关闭20%的化工企业。据统计,山东全省有各类化工园区199个,化工生产企业户数7595家,这就意味着将有50%的化工园区遭到裁撤,超过1500家企业被关停。2018年9月底前完成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认定的所有工作。在考核频次上,一般化工园区每三年考核一次,专业化工园区每两年考核一次。

湖北:2020年底前,沿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含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初步摸底,全省现有化工企业1021家,其中,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105家,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化工企业455家;化工园区58个,园区外的化工企业456家,园区内的化工企业565家。

江西:长江周边1公里禁止新建化工项目、5公里内禁建化工园区。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有重化工业定位的工业园区,严禁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2018年,依法取缔位于各类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限期整改有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推动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2020年,依法依规清除距离长江江西段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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