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各徵收片區已在棚改大廳選房登記的棚改戶,經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現就選房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選房對象
各鎮、各徵收片區已在棚改大廳選房登記的棚改戶。
選房時間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2日
選房地點
旗棚改服務大廳一樓。
選房需知
1.已選房登記的棚改戶於7月10日上午9點準時到棚改服務大廳一樓開始現場抽取隨機選房順序號,根據抽取的順序號進行登記並領取對應選房序號證,待抽號結束後依次叫號進行選房;房屋選定後,選房人簽訂房屋鎖定結算承諾書,選房窗口出具選房確認通知單,同時在房源信息管理大數據平臺鎖定房源;棚改戶和回遷安置戶在未轉移房票前具有優先選房權。
2.選房程序採取輪迴選房的方式,每次選房只有一次選房權,堅決杜絕相互捆綁或串聯選房,再次選房要進行重新登記,未選中或自動放棄選房權的要重新按選房流程選房,包括未按規定時間準時到選房窗口選房均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利。
3.在規定的選房時間開始之日起至選房結束,停止辦理所有房票轉讓業務。如有需要辦理房票轉讓業務的請於本次選房結束後到房票辦理窗口辦理房票轉賬業務。
4.房源被選中並完成規定的鎖定程序後,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與售房企業或個人完成結算,超過該時限後所選中房源將被自動回收並進重新分配。
五、其他
1.本次選房工作堅持陽光公開原則。通過旗棚改綜合服務大廳和伊金霍洛旗棚改微信公眾號對房源信息在選房之前進行公示告知,方便接受社會群眾全程參與監督。
2.請選房對象在選房時攜帶《安置補償協議》、選房序號證、戶口本、身份證(以上均為原件)等相關手續。
3.在本公告規定的選房期限內,對未到場參加選房、到而不選、拒絕選房的一律視為放棄該期安置房選房資格。
4.旗房屋徵收管理局負責本次選房工作的組織實施及解釋工作。
5.本次選房工作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棚戶區改造政策促進自主安置實施方案》執行。
伊金霍洛旗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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