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0 暑假打工積累社會經驗?結果被上了“生動”的一課!

暑假打工积累社会经验?结果被上了“生动”的一课!

在寧波鎮海,今年剛參加完高考的高三學生方同學,一邊等著大學錄取通知書,一邊和表弟一起找了份暑假工,想積累點社會經驗。這段打工的經歷給他們上了一堂“生動”的社會經驗課,也值得廣大學生引起重視!

暑期短工遇“陷阱”

暑假打工积累社会经验?结果被上了“生动”的一课!

通過同學介紹,方同學加了一個微信號,對方是一箇中介,就向方同學和他表弟推薦了一份工作,說是一小時14塊錢,聽起來錢蠻多的,方同學和表弟“覺得該去一去”。

就這樣,兄弟倆到當地一家塑料廠做起裝配塑料吸管的工作,但從六月底到七月初,他們只做了11天,就放棄了。因為,這份工作除了上夜班,每天11個小時的工作強度讓兩個從未參加過工作的孩子直喊受不了了。而當他們結算工資時,又遇到了情況。

方同學:我一開始去的時候,他跟我說一小時14塊錢,他又說一個月沒做到押金就沒有了。現在突然變化跟我說一個月不到10元/小時。

因沒有簽訂勞務協議,兄弟倆的工資和預想的各減少了1000元,每人266元的押金也沒能退回,記者瞭解到,每年暑假都會呈現學生族兼職熱,不少招工單位對於這類短期工也十分歡迎,他們發佈招工啟示中往往會以無經驗門檻、待遇優為條件,但很少會承諾簽訂勞務協議,致使學生在勞動報酬和自身安全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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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師 忠 告

浙江貞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春:工作實踐過程中的押金本身是不合法的,哪怕是勞動者已經是成年人,在勞動過程當中,企業或者用人單位收取押金也是不合法的。從學生角度來說還是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最好有書面的合同協議,到現場、工作場地去核實一下,企業的性質、企業的實力是不是規範,崗位具體做些什麼事情,工作內容到底是什麼,自己要有判斷。

國外“打工”也要謹慎

暑期短工有風險,一些號稱可以去國外打工賺大錢的事兒也不一定靠譜。近日,新昌警方破獲了紹興首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抓獲嫌疑人12名。

紹興這起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案,還得從去年八月說起,新昌的楊某在微信裡看到一條廣告,說到韓國打工,包吃包住月薪最低16000元。楊某一心動就找到了對方,交了兩萬多的中介費,就踏上去韓國濟州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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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韓國以後,楊某發現自己要乾的活竟然是在農場種蘿蔔,收入和中介所說的也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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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 楊某:基本上一個月休息十多天,飯也沒得吃,我們自己買,他說包吃包住,住也是我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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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度過了50天躲躲藏藏的日子後,楊某終於被遣返回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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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新昌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民警張桂:發現這批人員是通過寧波奉化一家勞務公司出境,去韓國濟州島打工的,這種以旅遊的名義去韓國濟州島打工的話,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隨後警方發現這家公司的上線是湖南的賴某,招攬工人之後,和韓國中介公司聯繫,以旅遊的名義出境。這家勞務公司向工人們收取25000元左右的中介費,而賴某向這家公司收取18000元的中介費,中間的差價就是勞務公司的利潤。確定嫌疑人信息後,警方很快將12名嫌疑人全部捉拿歸案。

犯罪嫌疑人 鄧某:老闆(賴某)沒有講過違不違法這個事情 他說最多在那邊就是非法滯留。

目前,這起案件已移送至紹興新昌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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