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宜黄家长注意了!市政府下发通知!与你孩子读书有关!

今日,从抚州教育网获悉,《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了这些事!

宜黄家长注意了!市政府下发通知!与你孩子读书有关!

为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抚办字〔2015〕22号)政策,规范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程序,着力破解“择校热”问题,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区(临川区、抚州高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相关部门有关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市属公办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市属公办学校非政策性择校的政策,强化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和招生程序的阳光公开。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制度,进一步制定完善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具体管控措施,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三、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学区范围、招生计划、具体入学资格条件以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为准。

四、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地址实施记录。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权证性质为住宅)为2018年8月31日后取得的,原则上三年内只能提供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位。

五、市教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配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等工作。

六、市教育部门及相关学校要落实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切实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当发生越级上访情况时,市信访部门要协助配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专题信访接待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违反政策、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七、市、区两级公安户籍、房产管理、供电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市属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资格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户水电费发票等)审核严格把关,不得违规提供各类虚假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查处。

八、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科学优化义务教育学校网点布局,通过多种途径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

九、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受理群众投诉,对非政策性择校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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