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欠同事鉅款不還 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曾經在一個單位工作的楊某和張某某,只因借貸糾紛雙方鬧上法庭,對簿公堂,法院判決後,在執行中張某某避而不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8月9日,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實施信用聯合懲戒。

家住餘慶縣白泥鎮的楊某與張某某曾經在餘慶縣某某鎮一個單位工作,平日裡關係較好。從2012年起,張某某就以各種理由多次向楊某借錢,楊某礙於同事和朋友關係每次都是有求必應。2017年5月21日,經雙方對賬,張某某累計借款700000元,當天,在楊某的要求下張某某重新出具借條一張交楊某收執,同時,約定按月息2%計息。事後,楊某要求張某某償還借款未果,遂將張某某及前夫陳某某一併訴至餘慶縣法院,請求償還該借款本息。

同時查明,張某某與陳某某於2012年4月1日結婚,2017年6月21日離婚,楊某和張某某的借貸行為發生在張某某與陳某某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陳某某知曉並默認借貸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楊某與張某某、陳某某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符合法律規定,依法應予保護。該債務發生在張某某、陳某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楊某的訴訟請求於法有據,應予支持。法院判決:由張某某、陳某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楊某借款7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24%計算,計息時間從2017年5月21日起至清償完畢日止。判決生效後,張某某、陳某某未按期履行償還義務。2018年3月2日,楊某遂向餘慶縣法院提出申請,請求強制執行。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陳某某尚能到案配合執行,其名下車輛、公積金已然被法院依法查封和凍結,但與該案的執行標的仍然相差甚遠,而另一被執行人張某某卻始終不肯露面,幾個手機號一直處於無法接通或關機、空號、無人應答狀態。執行法官先後採取傳統查控措施、網絡查控措施,千方百計查找張某某下落及其財產線索,也曾多次到張某某工作的餘慶縣某某中心衛生院查找和送達執行法律文書,但是數月過去,結果一無所獲。

鑑於被執行人張某某行為的違法性,8月9日,法院依法作出決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實施信用聯合懲戒,並於當天將決定內容通報張某某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對其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和誠信教育,督促其主動到法院配合執行工作。

據悉,自“雷霆風暴”執行行動以來,餘慶縣法院已將83名“老賴”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其中國家工作人員16人。(汪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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