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黄山市赔付山区库区农房保险45.75万元

今年以来,根据省统一部署,黄山市3区4县列入省开展的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保险费用由各级财政全额承担,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黄山市“四措并举”强力推进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试点。

一是及时招标。根据省四部门《关于扎实做好2018年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积极会同市民政局按期完成招投标相关工作。二是优化服务。经过招投标最终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承保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范围农村住户)和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承保休宁县、黟县、祁门县范围农村住户)两家单位为今年的承保机构。在农户保险工作中引入了竞争机制,有利于提高保险服务水平。三是强化保障。按照中标分数第一的保险机构优惠条件统一全市承保标准,每户保费16元,承保金额39万元,对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倒房按照定值保险5万元和实际损失孰高的原则进行赔付,且对于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修缮加固的赔偿比例上浮20%。每位因灾遇难人员一次性抚慰金5万元,各承保机构承诺安排投保金额的20%用于危房改造。四是加强衔接。4月4日市民政部门与两家承保机构签订协议。各区县根据市招标采购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区县保险协议的签订及各参保户的投保工作。

2018年全市参保农户321604户,保费514.57万元。截至7月底,全市理赔户数287户,理赔金额4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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