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 河源市召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河源市召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为持续推进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顺利实施,贯彻落实全省普法工作暨“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中期任务,迎接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8月3日,河源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市会议中心金山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为达出席并主持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范秀燎,市普法办主任、司法局长肖伟星出席会议,各县区委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司法局长共55人参加了会议。

河源市召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为达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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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秀燎副市长在会议中强调,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是新时代党中央对普法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法治河源的基础性工作、是走在前列的迫切需要、是服务“两个河源”建设的现实需要。二是务必对标对表,优质高效完成各项普法任务,迎接省中期检查。各地各部门务必对照省级考核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突出考核重点、打造工作亮点、落实普法责任、严格检查考核,精心准备各项考核评估工作。三是务必加强领导,聚合各方力量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各县区委政法委、各级普法办、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各项普法工作,确保如期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迎接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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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法办主任、司法局长肖伟星全面总结了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情况,并就迎接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进行了部署:一是对照“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标准,找全找准存在短板弱项,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二是8月底前完成市级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的“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三是全面落实检查点、制作专题汇报片、撰写自查报告、准备工作台账、开展履职评议活动、加强宣传新闻报道、组织走基层采访活动等7个方面对迎接省“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进行了安排部署。

-强调-

胡为达副主任在会议结束时要求:一是各县区会后分别召开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传达此次会议精神。市直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做好省“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二是以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法治宣传工作。

三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情况要在8月15日前报送市普法办,并纳入综治(平安)考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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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活动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压实各单位普法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实效,依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河委办发〔2018〕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发扬民主,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有关单位普法工作开展评议,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国家机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评议主体

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三、评议对象

根据河源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体,全市所有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都属被评议对象。每年将从中抽取部分单位(部门)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四、评议内容

对照市普法办印发的《河源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河普办〔2018〕7号),被评议单位(部门)报告开展“七五”普法以来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普法责任机制建设、本部门(系统)学法用法、开展社会普法、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五、评议团组成

市普法办在市人大代表、市立法专家库成员、河职院法学专家、律师代表、普法工作者各1人组成评议团,开展评议工作。

六、评议方式

采取“评议团评议”和“社会公众评议”两种方式对被评议对象进行综合评议。

(一)评议团评议。分“实地考查”和“履职报告评议”两个阶段进行。

“实地考查”由评议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评议对象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实地考查。

“履职报告评议”由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安排被评议对象报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展示本单位(部门)典型普法案例和优秀公益普法作品(视频、动漫、宣传画、两微一端等),评议团成员对被评议单位(部门)进行现场评议。

(二)社会公众评议。市普法办将评议对象的普法履职情况在河源司法行政网站、“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群众评议,并组织开展微信投票活动。

综合评议以100分计,“评议团评议”占70%,“社会公众评议”占30%。评议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60分至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评议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市普法办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评议对象、组建评议团、印发评议工作通知,完成实施评议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社会公众评议。市普法办在河源司法行政网站、“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号公示被评议单位的普法履职报告,并收集整理公众评议结果。

(三)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报告会由被评议对象结合自身普法责任清单,通过PPT、视频等现场展示典型普法案例和优秀公益普法作品等形式,向评议团报告本单位(部门)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评议团成员对被评议对象普法工作进行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评议对象进行评分。

报告评议会将邀请市有关领导出席,并组织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县区司法局分管普法工作领导和普法骨干代表参加评议会,现场观摩。

(四)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将通过下发文件以及“河源市司法行政”网站、“河源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评议结果运用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是考核国家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纳入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综治考核指标体系。评议结果作为普法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原则上,推荐参评全国、全省的“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个人)的单位(部门),必须参加市或各级普法办组织的履职报告评议并获得优秀等次。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是推进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组织策划,确保质量效果。接受评议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突出品牌亮点,充分展示本单位、本部门近年来的普法经验成果。

(二)问题导向,引领推进。评议要中肯实际,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中肯指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被评议单位加强改进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领推进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确行使评议职责,扎实做好评议工作,确保评议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四)加强宣传,积极参与。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评议活动,推动全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参加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对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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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确定了第一批参加河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单位名单:

市法院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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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分别向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汇报本地本部门贯彻实施“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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