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候审21年 张玉玺案原定重新开庭又取消

新京报快讯 (记者 赵朋乐)7月7日,新京报报道了河南商丘夏邑县张玉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被羁押近十年,期间真凶归案,张玉玺案件发回重审21年却没有审理。夏邑县法院原定8月14日开庭审理张玉玺案,昨日(13日)庭前会议后,又取消开庭、延期审理。

张玉玺告诉记者,8月6日他收到了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传票,告知他案件于2018年8月14日开庭审理。昨日下午,张玉玺辩护律师徐昕、郑晓静参加了庭前会议。

徐昕律师对法院通知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提出异议,“因为有生效判决确定张胜利是张超明致死的唯一行为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诉权耗尽。”

“已经有真凶了,张玉玺的起诉书和已生效的判决直接矛盾,我建议检察院撤诉。”徐昕说。

据公开报道,张玉玺案发回重审前6天,即1997年10月12日,参与打架的张胜利与张叶在浙江海宁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1年7月19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对张胜利、张叶故意伤害案一并判决,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张胜利有期徒刑十三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叶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审理查明:“在斗殴过程中,被告人张胜利持木棍猛击张公社之父张超明的头部、致其颅骨粉碎性骨折,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叶持木棍将张公社头打伤后,开支医药费3800元。”

“张玉玺也打人了。”死者儿子张公社认为张玉玺也是致父亲死亡的凶手,其诉讼代理人提出应由商丘中院管辖。

记者联系夏邑县法院此案主审法官,对于延期审理一事,对方未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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