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7 金寨:担心孩子前途 “老赖”急忙履行

【摘要】

本网讯 “我十分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希望不要因为我的官司影响到孩子。”近日,李某匆忙来到金寨县法院青山法庭给付了2万元案款。

事因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李某与龚某原是朋友关系,2013年李某因生意需要租用龚某的房屋。后李某因经营不善亏损,自2015年底一直未给付房租。2017年底,龚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李某诉至青山法庭,青山法庭于2018年2月依法判决李某支付房租及相关损失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

2018年7月,李某之子因考上军校,政审时需法院出具家庭成员无不良记录证明。至此李某才慌了神,担心其在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会有影响,遂主动联系主办法官,表示在今年“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中对法院的执行措施有了一些了解,愿意及时兑现案款,希望法庭不要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考虑到李某儿子前途,法院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为其出具了无不良记录证明。(郝诗亮 汪超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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