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你对济南铁路局的公告满意吗?

用户5720719545


近日,高铁霸座男火了。在济南开往北京的一辆高铁上,一位男子霸占了一位女乘客的座位,并且拒不调座。女孩找来列车长和乘警,但劝说无效,霸座男胡搅蛮缠,更是直言“站不起来”“你给我找个轮椅”等。随后高铁工作人员将女乘客安排在了商务座,对男子则毫无办法,放任他坐在女孩的位置上。

该视频被发到网上后,引发网友批评声讨,霸座男的各种信息,黑历史更是被人肉了出来。对此,男子不得不发视频道歉。

之后,济南铁路局回应,男子的行为不违法,只是违背了道德。而且也没有对霸座这种行为的明确规定,之前也没有类似处理的可借鉴的案例。

随后才有了题主问题中提到的通报,对男子罚款200元,并将其列入高铁失信人员“黑名单”,一定时间内购票乘坐高铁将受到限制。

对于该男子的处理,笔者是比较满意的。当然,200元的治安处罚确实偏少,有点违法成本低的意思。但被列入“黑名单”这个就比较狠了,通报中说“一定时间内限制”,而这个时间,在相关规定中是“5年”!

但是,笔者对通报也有不满的地方。从通报中来看,霸座男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是当时列车乘警并没有执法,而是放任男子继续霸座,这是不是一种不作为呢?对此,铁路方难道不该出个处罚么?最起码有个通报批评也行啊,然而啥都没有。


齐鲁壹点


当时一看公告,我就说济南局拿盆子往自己头上扣呢。 乘客的权益在你管辖区得不到保障,违规霸坐没有得到有效惩罚,霸坐成功攻破了人们的道德低线,乘客们依赖的执法保护,正义的化身/在公告声中轰然倒塌,最基本最起码的遣责都不肯用。以后还怎么维护秩序,乘客合法利怎么保护。以后靠道德 乘车,车上不设乘警,客运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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