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崇左讯 为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近日,崇左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一、 扶绥县科技局原局长钟文庆违规购买并发放购物卡问题。2017年春节前,扶绥县科技局原局长钟文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意使用工会经费6000元购买15张购物卡作为慰问品发放给本单位的工会会员;违反组织纪律,在2017年3月至9月全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期间,没有主动向扶绥县纪委汇报此事,直至2018年1月被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钟文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 天等县东平镇政府副镇长凌德标违规经办、同意套取公用经费用于发放津补贴、过节费和支付违规宴请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凌德标在担任天等县东平镇人大副主席、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过本人经办或伙同他人虚开发票套取公用经费175226元,其中用于冲销无票据开支118608元;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过节费和支付违规宴请等开支56618元。凌德标作为分管财务领导审批通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两起案件中的领导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汲取教训,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整改、敢于担当,推动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突出问题和“节日病”;要紧盯“关键少数”、重要领域和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中秋佳节、国庆节将至,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责任,切实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自觉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崇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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