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女司机雨天驾车抵着孩子蹭路,仅记3分罚50块钱,你怎么看女司机的做法?

Perfect答案


为什么会做出这种惩罚呢?其实女司机违规了,路过马路的时候,没有礼让孩子,如果从法律条款上来看,做出记3分罚款50元好像没有什么错。但是,如果从整件事来看,这种事情性质是比较恶劣的。

明知道前面有一堆小学生路过,却不知道及时停车,反而慢慢顶着小学生通过。如果这位女司机一个误操作,将会让很多小孩子受到伤害。虽然这件事没有造成孩子伤害,但是这种行为非常恶劣。

从处罚力度上来看,是有点罚的轻了。如果仅仅是记3分罚款50元,其实对于这种人是起不到震慑作用的。不知道女司机是有多着急,连小学生过个马路都等不了。人人都知道,开车应该礼让行人,何况前面路过的是一群小学生。

虽然女司机罚款了,也道歉了。但是实在是对生命的漠视。互换一下角度,如果这几个孩子里面有她自己的孩子,她还会这么做吗?


大叔探保


学校周围应该缓慢行驶,禁止鸣笛

我就遇见过一次这样的事,儿子学校附近是老小区,停车困难,双向车道不宽,仅能供两个车子错车,但是就有很多人不顾这些情况,直接把车子停在路的一边,造成在孩子放学期间,经常是双向的车子挤成一团。

一次带孩子要去对面道路走,当时很多车都被堵在那里不动,我们经过一辆白车车头向对面走时,那个车主突然使劲按了一声喇嘛,当时就吓我一跳,孩子也被吓一跳。我以为挡住了他前行的路,看他前面那个车也一动不动,被堵在那的,不知道那个司机发什么神经,突然按喇叭,想起了很多车子后边贴的一个车贴是:有能耐,你飞过去呀。

这位车主车品有待提高

即便是确实有急事,为啥不提前自己规划好?再说,再急你还能飞过去呀?

你是联合国成员还是准备开国际会议去?

蹭着孩子的身上过去,女车主心还能再大点吗?看是小孩子就欺负吗?你将来不也是要当妈的人吗?你家孩子被车子蹭着赶着走,你会是什么心理?

急着这一分钟过去了,你能干成什么大事吗?

看视频,个子再小一点的孩子,可能直接被车头带倒了。

在路上,确实什么样的司机都遇到过

有的开车晚上直接开大灯,根本不顾对面车子司机的视线被妨碍;

有的只要过了一点,就直接横切过去,根本不顾后车的反应,很多在路上开斗气车的,都是因为被前车别了一下,两车开始斗气,紧追不舍,在高速上玩起了赛车。

有一次看见一个大公交车,直接并线过去,后边的小汽车紧急刹车,小汽车后边的小汽车直接就撞到前面的车上,公交车却已经扬长而去,只留下俩小汽车在风中掰扯。

希望每个司机都自己开得畅快的同时,也考虑一下别的司机感受。

是不是需要一些相关规定

目前,这位女司机被处以50元罚款并记三分的行政处罚。

在国外亲戚家时,在路上最大的感受是,司机是一定要让着行人的,即便车子还离我们很远,就会停下来向我们打招呼,示意我们先过马路。听亲戚说,如果有车子撞到行人,会罚得很重。

在国内时我们过马路都是小心翼翼,从来不指望车子能给行人让路,偶尔有个车子让行人先过,行人都是犹豫的眼神。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自己畅快的同时也多想想他人感受,自然会有福报。


jason妈咪有办法


让我看,我就觉得这位女司机有点混蛋,仅此而已!

试想一下:假如是自家孩子,正常放学路上,淋着大雨过马路,还要被一辆轿车顶着身体,你怎么想?



换成是我,等女司机过了人群,我非冲上去扇她两耳光不可……

在这里我不是歧视女司机,现在马路上有多少车毁人亡的车祸,都是因为女司机错把油门当做刹车踩造成的?

这名女司机运气好,她开车推着孩子走没有发生意外,倘若这时候谁给她来个电话,或者旁边哪个学生突然喊她一声,她还能不能保证不出一点意外开过去?

不好的事情我们不去臆测,现在我心中充满对这个女司机的鄙夷、唾骂,真的……

被交警喊来后,她知道哭哭啼啼的道歉,希望她这哭啼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做了错事,而不是怕被交警从重处罚、怕被警方通报单位、怕被别人曝光。



罚款50,扣三分,严格来说这是交通法根据司机驾驶行为规定的处罚条款,从法律上来讲,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是够格了,但从情理上来讲,必须要对这人严厉批评,警方一定还好教育一下此人,最好让她学习一下交通法规。

真的,我不是带情绪这样说,因为这种推着孩子开车的方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潜在着巨大的风险,没出事是她运气好,一旦出事儿,一圈人跟着倒霉、伤心。


普了次法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我国法律对于交通违章惩处力度之软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该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到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对比法条可以看出,该司机车头抵孩子蹭出一条路的做法,已经不仅仅是违反交规不避让行人那么简单了。况且,事发当时下着雨,校门口人来车往,路况复杂,这种车头顶行人的做法,司机注意力稍有不集中,或遇到某些突发情况,则司机完全没有反应与容错的空间,很可能导致路人受伤。

然而,记3分,罚50元的处罚,可以说与司机所犯的错误,完全不匹配。前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归属于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而在该法第90条中,明确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即便是按照法律规定上限顶格处罚,也只能够罚款200元而已。再往上,那就得动用《刑法》交通肇事罪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了,这中间存在着一个巨大到不可思议的空档!

同样是交通违章,美国的处罚力度就大得多。举个例子,同样是开车打手机,中国的处罚一般是扣2分罚100-200元,而纽约州是400美金,且手持手机开车就算违章(国内是拨打、接听才算);又如,同样是不避让行人,向题目中女司机的做法,放到美国,不仅要被课以不低于300美金(各州标准不一)的罚款,并且很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一般是轻罪,刑期一年以下,但也不一定),另外出狱后也需要完成一定时限的社区服务。

当然,我国的国情与美国不同,不可能也没必要照搬美国的严厉处罚,但是提高行政处罚的档次,或者另外设定诸如强制社区劳动之类的处罚,还是很有必要的。


冷炎


这个女司机开车素质极低,应该被严惩。在通过学校路段是,理应该礼让,不能抢道抢过,更加不能蹭着小朋友趟出一条路。

交通部门给她的处罚是: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该名女司机既没有停车让行,有没有避让,而是硬生生慢慢撞开一条路,虽然没造成现实的危害,但是这种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交通规则,而且行为恶劣,应该在限度范围内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有人问这个女司机的做法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危险驾驶罪?

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一,都是重罪,当然,也要求行为人危害社会达到一定的程度。

我国刑法在明确列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而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有个兜底罪名,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谓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其制造的危险程度和烈度,要与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相当。

比如前几天在湖南衡阳发生的驾车撞人事件,犯罪嫌疑人阳赞云驾驶路虎越野车冲入广场,故意猛烈撞击人群后,又下车持械砍伤现场群众,截至目前,已致12死43伤(重伤16人,其中高危3人)。这种行为就是比较典型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无论从客观行为和后果,还是从个人行为推测其主观方面的来看,都可以断定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但是在这个女司机过马路案中,首先,其客观行为来看,其并没有以较快车速通过道路,该种行为虽然违反交通法规,违背社会公德,但是还很难达到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烈度,其次,其主观方面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同时从其车速而言,也很难造成类似于衡阳撞人案那样的严重危害,可见其难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而该女子的驾车行为,并不符合以上危险驾驶罪所要求的任何一条,因此也难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虽然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违章行为。笔者认为,对于这种驾车行为,应该在可以限度范围内给予严惩,才能有效打击这种不良驾驶习惯,给所有人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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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件的调查显示,这位女士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驾驶员张女士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张女士得到了应有的行政惩罚。而社会的舆论谴责,也让这名女士得到了应有的教训。而通过这个事件,也提醒了更多的驾驶员,要学会礼让行人,特别是儿童。


当然我们除了对这名女驾驶员进行谴责之外。通过这件事,也想提醒下各位家长,日常要注意对孩子交通安全的教育。比如,告诉孩子过马路要大步走,不能奔跑打闹或突然站定。注意力要集中,不做和过马路无关的行为,比如吃东西、玩玩具、看手机等。还要告诉孩子要走人行道,如果遇到绿灯突然变成红灯时,千万不可强行通过,最好待在原地不动,等绿灯亮了之后再通过。


同时,家长们也要做到言教身传,以实际行动告诉孩子们要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养成良好习惯,快乐安全地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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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女司机还真是一个“胆大心细武林高手”,开车开出了“沾衣十八跌”的神奇功夫,能在茫茫人群中用车头拨开层层阻碍从容穿过,实在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过但凡上乘武学都蕴含着巨大风险,虽然顶级高手能够完美地将风险降低为0,但似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轻而易举达到那个境界吧?

该名女司机一看年龄也不是饱经风霜的大师模样,应该不至于已经成为绝顶高手了吧,那她何以敢拿生命脆弱的小学生练手开车施展“沾衣十八跌”呢?她就不怕没控制好车速撞倒小学生吗?不怕一个不小心把小学生碾在车底吗?这种盲目自信的不负责任态度,真的无疑是将他人生命视如草芥,这简直就是把活生生的小学生当成自己“打怪升级的垫脚石”!

虽然这女士机成功蹭出一条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这一行为确实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已经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如今,该女士机被处以50元罚款并记三分的行政处罚。同时也获悉她所在单位刚被评上文明单位,因为此事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她自己的事业前途。我想正因为如此,她才面对镜头连连道歉、痛哭失声吧。


冰焰


看到视频,我后背一阵发凉啊,我多怕她顶着孩子前进的过程中,把油门当刹车,碾压到孩子,那真是人间悲剧了....

你那么急干嘛,赶着去投胎吗?

这句话是我们广东人很喜欢说的一句话,用来形容那些做事莽撞之人,这句话用来这个女司机身上是最合适不过的,这个可是学校路段,而且你是刚好遇到了下课的学生,这个时候不要说法律规定了你要避让,即使从最基本的道德素养来说,你也应当停车避让,而不是继续开车前进,顶着学生,硬生生地顶出一条路来,你有想过如果这个时候有学生不慎摔倒,而你又继续往前开,是很有可能碾到学生的吗?你有想过如果你不慎油门当刹车,那又会又多少个儿童的生命在你的车轮底下消逝?这个后果你有想过多严重吗?

希望你的痛哭是因为觉得愧对孩子,而不是因为被处罚

根据新闻报道,这个女司机被交警找到,并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由,处以罚款50元、记3分,而她也在镜头痛哭道歉,但是希望这不是因为你担忧自己的职业、迫于舆论压力才作出这个道歉行为,而是真心悔过、真心认为自己伤害了孩子,否则往后你还是一个充满人身危险性的女司机


李钦宇律师


在下雨天,在学校门口,在很多学生正过往着马路的时候,这位女司机,真的成为了一个令人恐怖的“女魔头”,一个危险的“马路杀手”……

9月18日,在荷泽一所学校的门口,一辆白色轿车在路过此地时,开车的女司机不但没有停下车,既有耐心地又有爱心地等候正在雨中匆匆过往马路的学生通过,而是仿佛她有着十万火急的事一般,采取了用车头抵着、别着孩子腿的方式,“逼”他们让道,硬生生在学生的人流中,蹭出了一条路……


可以说,这位女司机,完全不同于其他的女司机曾犯过的那些或糊涂马虎或心理上技术上不过硬的种种操作性失误。她纯粹就是缺乏耐心的任性为之,她纯粹就是缺乏爱心的铤而走险。

因而对这起事件,我们认为,不能仅对应到“礼让行人”这条交通规则上来论处。其实,她的这种驾驶行为,已经涉嫌到“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了。

因为,她并不是仅仅没有做到礼让行人,也并不是仅仅在和行人抢路争道。而是故意的在用车去顶、去扺、去别,或也可说,去撞着正在过往的行人!

毫无疑问,这是一次故意的危险驾驶之举,这是一种故意的伤害行为。

尽管,这次危险的驾驶,所幸没有造成可怕的后果,不幸的伤亡。但其性质上的恶劣,其动机上的故意,其行为上的蛮横霸道,远远超出了那些在主观上并不存在危害动机的只是因操作失误而肇事的女司机。

更丧心病狂的,更令人发指的,这又还是在学校的门口,一个本来就更应该礼让的地方,一个本来就更需要格外注意安全的地方。可是她,不仅不礼让学生,竟然还用车冲撞起了一群自我保护能力很弱的学生们!

所以,对这个女司机,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她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真的是太轻了太轻了!

这样的处罚,或许只是依据其造成的后果来认定,而没有结合其过程的性质来考量的吧?

我们只能说,这种处罚,很难能真正起到警戒类似事情不会再一次发生的作用。

而更让我们隐忧的是,不可能每一次类似的行为,又都能有着一个这么侥幸的结果……


偶来三径


看了视频,这位女司机,我恨不得扇她两巴掌!


第一:车辆礼让行人、学生,这是最基本的驾车规则

这个事件很明显,是在学校门口。学校门口缓慢行驶、禁止鸣笛等等,但凡开车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条规则,考驾照科三上路、科四交通规则不是都有吗?!

即使学校门口空无一人,也要降速;更何况现在是下着雨、成群的学生近在咫尺,还硬要往前走!请问这位女司机,你是急着投胎吗?


第二:成年女性如此对待孩子,更让人心寒和气愤

我看的视频开头就是道路现场,我还以为驾驶员应该是素质底下的糙汉子,但随后出现的女司机受教育、道歉视频实在让我大跌眼镜。

社会普遍认为,女性更有爱心,尤其是对孩子。很显然,这位女司机的素质超出了社会对女性的认知范围。想问她:你有孩子吗?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不懂吗?


第三:犯错成本太低了!惩罚不够!

法律法规我不懂,但“处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我认为处罚太轻了。她此举危害性太大,造成人身伤害几乎就在毫厘之间。轻飘飘的3分处罚,还没有闯红灯严重——她可是硬生生地顶着一群孩子挤过去了啊。

她的道歉,我也并不能接受。我更倾向于认为,是她在面对处罚和舆论谴责之后,碍于压力才道歉的。

有些人,犯了很明显、很低级的错误之后,真的应该严肃处罚。隔靴挠痒一般,转头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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