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坚持以民为本理念,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借鉴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依托“统筹、职责、协同”联动协作合力,成功化解信访积案和复杂信访案件,就地化解,就地处理,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社会成效,打造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曹县检察样本。
★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力量,推动最大程度化解矛盾
曹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在处理信访积案中,始终坚持紧紧依靠党委的统筹协调合力作用,办理积案、难案,推动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对信访积案,采取“三主动”原则,坚持主动向党委请示、主动汇报进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对需要统筹处理的提出处理意见。对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的共同研究处理的,积极协调召开联席会议,商定处理措施步骤,做出具体处理。在统筹协调工作中,坚持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细之又细,与党委和政法委随时保持联系、防止矛盾激化。在具体处理中,坚持做到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不单纯为办案而办案,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5年来,先后处理这类信访事项20余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充分发挥职责担当力量,实现矛盾化解最大化
曹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始终充分发挥职责力量,千方百计,穷尽心力,确保涉检信访积案在检察环节彻底化解,定纷止争,实现矛盾化解最大化。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积案,不推脱不推诿不扯皮,立足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确保在检察环节实现矛盾化解最大化。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积案,充分发挥“缓冲器”、“减压阀”作用,不让矛盾进一步激化,助推矛盾化解。坚持做到全面履行职责,坚定历史担当,在控告申诉部门的艰辛努力下,终使一起20余年的长期历史信访积案得以彻底化解。坚持做到主动办理,就地化解原则,积极妥善应对群众诉求,尽力解开群众心结,实现最大程度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对信访积案,坚持做到依法办理,不推脱不懈怠,主动寻求处理方案,做好释法说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息访罢诉。
★充分发挥联动合力,有效推动矛盾化解最大化
曹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在化解信访积案中,始终坚持发挥合力作用,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联动合作,运用合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增强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感使命感,并通过业务练兵等方式,切实增强干警化解矛盾工作能力。积极参与社会体系综合治理,增强服务群众社会合力。在开展联动合作中,坚持主动协商原则,征求意见建议。需要有关部门共同处理的,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征求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的处理办法。需要与当地协商处理的,主动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村委研究分析,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以期共同处理问题。坚持做到凡是信访积案,做到主动疏导,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矛盾不断激化问题。在处理信访积案中,始终坚持把信访积案与办案、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权衡,统筹办理,一体办理,在认真做好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坚持处理信访与办案结合起来,防止制造新的社会矛盾,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坚持做好预判预案工作,对矛盾可能存在的社会后果,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存在矛盾可能再激化等问题充分研判,施症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借信访之机,造谣惑众,影响社会稳定的上访、非常访等,坚持加大办案力度,共同协作,严肃处理,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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