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 可惡!製作釀皮竟用毒硼砂當“作料”

青海新聞網訊 近日,海東市民和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馬某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據瞭解,被告人馬某在民和縣川口鎮南大街經營一家釀皮店多年,由於製作的釀皮色澤鮮亮,口感較好,購買的消費者很多,不僅在當地小有聲譽,而且吸引外地的遊客到民和購買釀皮,生意一直非常興隆。去年1月,海東市市場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例行工作檢查時,對被告人馬某生產、銷售的釀皮進行了抽樣檢查,並委託有關檢測機構對該批次釀皮的安全標準進行檢測。經檢測,發現被告人馬某生產、銷售的釀皮中添加了硼砂、檸檬黃等物質,硼砂和檸檬黃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嚴禁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物質,添加此類物質的食品會對人體產生一定危害,食用過多甚至會威脅生命安全。

據海東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被告人馬某為謀取利益,在自己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添加國家禁止的有毒物質,其行為已構成犯罪,鑑於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後,被告人馬某對自己的行為表達了懺悔,並當庭表示不上訴。目前,馬某已被採取逮捕措施,並由公安機關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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