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6 阳谷县高庙王中学副校长闫之峰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4年至2016年,闫之峰在负责本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过程中,对上报的贫困学生名单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名不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违规领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共计0.5万元。2017年7月,阳谷县纪委给予闫之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 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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