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借貸故事」借條丟了

「借貸故事」借條丟了

「借貸故事」借條丟了

2016年5月10日,舅舅領著表哥王喜來到張二林家借錢。張二林知道自己的表哥王喜是一個不大守信的人,經常向別人借錢不還,害得舅舅有時還得替他還賬。所以,當舅舅領著表哥張嘴借錢的時候,張二林本意是不想借的。但舅舅對自己很好,小時候自己家裡窮,舅舅對自己接濟不少。如今舅舅第一次向自己張口,張二林還真不好封門。

想了半天,張二林說:“表哥,你借錢不是不可以。不過,你這個人的名聲不大好,經常害得舅舅替你還賬。今天是舅舅帶你來的,我不能不給舅舅面子。不過,親是親,情是情。今天這個錢我可以借給你,也不用舅舅擔保。要是讓舅舅擔保,這個錢就不借給你了。所以,你必須給我打借條,咱們是表兄弟,也不用給利息,到期你必須還錢。”

舅舅點點頭,說:“二林說的在理。王喜啊,你這回借錢做生意,要真心去做,可不能幹別的了。到期啊,你真得還錢,要是不還錢啊,我這張老臉也就沒地方放了。”

王喜連連答應,說:“爸你放心,這回保證不給你打臉。”

張二林讓王喜打了一張借條,上面寫道:“今借到張二林現金壹拾萬元進貨,借期6個月。借款人王喜。2016年5月10日”

張二林把剛剛銷售的木耳款從保險櫃裡拿出來,用驗鈔機查驗過後,交給了王喜。張二林是專業種植木耳的大戶,平時現金量進出較大,所以,家裡能夠拿出現金來。

王喜有一個木材加工廠,這次借錢確實是購買木材的。平時王喜好賭,雖然沒有奢賭成性,但賭博輸贏也比較大,從而影響了木材加工廠的生意。

6個月的時間轉眼就過去了,當借款到期的時候,張二林來到王喜的木材加工廠討要借款。他剛到王喜的廠子,就見有幾個人把王喜堵在辦公室裡向他討債。原來,王喜欠了別人很多錢,今年木材加工廠的生意雖然不錯,但過去的債務較大,基本沒有剩餘。

張二林聽到王喜對一個人說:“劉春,你說我借你錢了,你有借條嗎?你拿出條子我就認賬,要是沒有條子,別說我不認賬,你就是打到法院,你也贏不了官司。”

那個叫劉春的人氣得脖子都紅了,他嚷叫著:“好你個王喜,平時一個村住著,鄰鄰居居的,都有個信任。你借錢的時候沒有打條,你記不住啊。上個月我找你的時候,你還認賬呢,怎麼這才一個月你就不認賬了。”

王喜冷笑著說:“別說那個沒用的,你有證據我就還錢,沒證據免談。”

聽到了他們的爭吵,張二林下意識地去掏兜。這一掏兜不要緊,張二林不由地楞住了,不知什麼時候,放在兜裡的借條沒了。他記得非常清楚,出門的時候特意把條子放在兜裡。

張二林冷靜地想了一會兒,沒有進加工廠辦公室。他轉身往回走,他一路仔細尋找,一直走到家裡也沒有找到借條。回到家裡,他翻遍了所有能放借條的地方都沒有找到,他終於確認:借條丟了。

他想,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最主要的憑證,如今借條丟失了,還能要回欠款嗎?張二林實在想不出辦法來,他便到市裡找到自己認識的C律師諮詢。

C律師聽了張二林的敘述後,說:“借條丟失無法證明自己的債權只能通過其他辦法來解決債權的證明。你可以找證人證明借貸關係存在。我國法律規定:證人證言也是證據,有人知道你把錢借給了王喜,只要證人能夠作證,法院也可以採信。但證人證言必須屬實,才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張二林說:“我借錢給王喜的時候,除了我舅舅在跟前,也沒有別人哪。我舅舅能給我作證他兒子借我錢嗎?”

C律師說:“根據你介紹的情況,你的舅舅是個忠厚人,應該能夠誠實作證,你可以找他談談。如果你擔心舅舅不給你作證,你就找舅舅幫助你向王喜要錢。你和舅舅談話的時候,你可以對雙方的談話錄音。”

張二林有些為難地說:“C律師,他是我舅舅,我和他談話還錄音當證據使,一旦上了法院,甥舅關係以後就沒法處了。”

C律師笑了,說:“你呀,就不能動動腦筋。你和舅舅的談話是否向法庭提供,可以根據情況確定。不過,不打官司你也可以使用這個證據。比如你和舅舅再談一次話,告訴他,你和他上次談話有錄音,想找表哥要錢,怕他不承認,讓舅舅用錄音的方式勸表哥還錢。這樣,你的錄音證據就不會傷害舅舅的感情了。另外,你可以找王喜,雙方談判如何還錢?什麼時候還錢?只要你不告訴他借條丟失了,他肯定會和你談什麼時候還錢的事情,這樣你就可以把借貸關係的證據固定下來。”

張二林說:“這個辦法到可以使用,我不用找舅舅,直接找他本人談就可以了。我再問一句,法律對錄音有什麼要求嗎?”

C律師說:“《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合法取得的私自錄音證據,應當確認其證明力。不過要注意以下幾點:(1)被錄音者必須是債務人。(2)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3)錄音應當真實完整。(4)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5)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6)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7)錄音可以公證。你只要能夠做到這些,錄音就能被法院採信。”

張二林說:“謝謝你,C律師,我懂了。除了上面的兩個辦法,還有沒有其他辦法?”

C律師說:“你還可以直接找王喜,向他說,‘聽說你眼下錢緊還不上債務,能不能給我作個還款計劃,我再給你寬限幾個月?’這樣一來,王喜不知道你的借條丟失了,他沒有提防。他在得知你同意寬限還款日期的時候,一般情況下都會同意寫還款計劃的。如果他簽訂了還款計劃,再到約定期限,即使你沒了原來的借條,法院也會採信還款計劃的。”

聽了律師的解釋之後,張二林第二天找到王喜,說:“表哥,前天我上你這裡,看到屋裡全是要債的。我估摸著你眼下也沒有錢還我的賬。這樣吧,我再寬限你幾個月,你寫個還款計劃吧。”

王喜十分高興,說:“還是親戚感情真,別人都逼我馬上還錢,你這到好,主動讓我延期,哥沒說的,我這就給你寫還款計劃。”

王喜沒有多想,拿起筆就寫道:“王喜借張二林壹拾萬元到期未還,現承諾2017年4月30日前全部還清。以本承諾書為準,原來的借條作廢。”

張二林多了一個心眼,他在和表哥交談的時候,還把雙方的談話完整地錄音了。

2017年4月30日,張二林拿著王喜的承諾書找他要錢,王喜沒有拒絕,當場還了5萬元,另5萬元過了十幾天也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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