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造成老赖的原因是什么?经济案件的症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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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老赖"井喷式爆发,已经成为一个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各地法院成了医院和农贸市场,大量执法人员忙得不亦乐乎,纵观古今中外,都堪称一大奇观。

政府下了很大的力气和决心,各种政策手段一齐用上,希望尽快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目前看来有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效果会越来越差,用不了一年,目前的政策会基本失效。

理由有以几点:

一、"老赖"井喷式出现的原因没有完全搞清或者是视而不见。

当前执行难和"老赖"井喷式出现,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诚信问题,是经济、社会、政治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1、2008年,4万亿资金释放出来,整个中国经济无法消化,造成从"全民贷款"到"全民放高利贷"的空前奇观,最后致使众多中小企业被高利贷拖入深渊是"老赖"总爆发的根本原因。

2、中国经济发展刚好进入到一个转折时期,经济下行,房地产刹车,传统行业发展遇到瓶颈,转型过程中必然会淘汰一部企业。生老病死,新陈代谢本是正常之事,但糟糕的是,许多本来即将被淘汰、行将就木、马上要死的企业,却突然遇到全民放高利贷的"大好机遇",让他们看到了"回光返照"的希望,于是乎他们拼命抓住高利贷这根救命稻草,一直熬到自己崩溃。这批企业在所有"老赖"中占了不小的比例。

3、房地产急刹车,大量已经上马的房地产项目在银行贷不了款,只能转向民间融资,最后向高利贷伸手。

4、"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一群没有经验的创业者,在传统经济饱和转型、总体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很快耗光了手中的资金,转向高利贷。

5、还有些被各种虚拟币、资产证卷化等骗子平台、传销平台骗得倾家荡产、耗尽所有积蓄、刷光所有信用卡的中老年妇女,全国少则几十万,多则可能有几百万人。

6、 其他因缺乏投资经验导改各种投资失败人员(主要指贷款投资)。

其他因交通事故、正常生意、民间意外导致的经济纠纷而产生的老赖,历来就有,在这次全国性的债务危机中其所占比例可以忽略不计。

二、现行"一刀切"政策存在明显缺陷。

常言道,肉有五花三层,人有三六九等。"老赖"群体也一样。目前所谓"老赖"大致可归纳为三种:

1、有钱不还。

这类人在整个"失信"群体中所占比例绝对是少数,但由于基数庞大,绝对人数也不是个小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有钱不还,不仅违法道德,而且触犯了法律,是必须严加惩戒的,应该放在政府惩治的重点。

2、没钱还,但有资产可执行。

这类人不是不想还,实在是没钱还。但有资产可执行还是要执行的。有困难也只能暂时克服。今年法院可能重点向这类人进行重点执法。

3、既没钱还,也没有资产可以执行。

在所有"失信"人员当中,这类人可能占了很大一部分。经过几年高利贷的搜括,家里能变卖的都变卖了,亲戚朋友能借的都借了,已经成了"孤家寡人"。这类人,不论采取什么措施,短时间以内可能都无法还钱了。

但目前的政策对"老赖"群体的差异性考虑并不充分,不分青红皂白,一路狂追猛撵,处处压制,实际执行下来效果并不见好。目前政策的缺陷总体来说,对第一种人打击力度不够,对第二种人强制执行后后续政策不够,对第三种人没有发挥中国式智慧和中国体制的优势。

三、几点建议

要解决当下"老赖"问题,首先要清醒认识到,此次全国性债务危机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诚信问题,所以不能完全寄希望于法律来全部解决、寄希望于某一个部门来解决,事实上也是不可能的,一定要各部门联动、全社会联动。同时也要摆正心态,作好长期作战的心理准备,因为此债务危机规模之大、人员之多、范围之广、情况之复杂都是空前的,想一蹴而就解决问题,不仅不可能,还会适得其反。

1、把"失信人员"分类,区别对待作为当务之急。就像我们不能用霰弹扫射混在羊群中的狼和狗一样,我们同样不能用一个政策对付这么多的"失信"人员,所以必须对他们进行甄别、分类,分别采取不同政策和措施。虽然这个工作量极其庞大,但以中国的优越体制,再借用现代化通讯工具和互联网技术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关键看政府想不想做。

2、怎样区别对待。

第一、对于第一种"老赖",要加强侦察力度和打击力度,可以用投案自首的方式对付,限期解决,否则将面临更严厉的措施。对于这类人,采取多严厉的制裁都不为过。

第二、也是我要说的重点,就是对于第二类和第三类人,不能一味打压、限制,因为这样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只会使问题复杂代、矛盾尖锐化,简单粗暴只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

对于这两类人,限制高消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媒体公布信息、限制出行,动不动就抓来拘留,本人认为极为不妥。原因如下:公布信息、限制出行,只会让他名誉扫地,无法做事,只好像个老鼠一样,遮遮掩掩、东躲西藏,还谈什么赚钱还债。拘留就更不妥了,只会让他失去信心,破罐子破摔。

第三、充分发挥中国式智慧和中国体制的优势,是解决"老赖"问题的根本出路。

中国式智慧与西方智慧的不同,就如中医与西医的区别,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永远都是从整体去看问题、去解决问题。一味地用法律去解决问题,就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最后顾此失彼。

中国几十年建立起来,经过长期实践的优越体制,对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具有极大优势,目前没有发挥出来。所以,一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的社会矛盾协调处理机制。目前的情况是,债仅人要逼债,债务人却无力偿还,债权人和债务人成为对立的两个群体,矛盾日趋尖锐,且这种矛盾在短期内无法解除,还有进一步激发的倾向。政府的职责首先是要发挥各级仲裁机构、社会矛盾处理化解机构的作用,尽量避免矛盾不激发、不进一步扩大,想方设法化解矛盾。二是要建立全国"失信"人员帮扶机制。让那些实在无钱可还、无路可走的"失信"人员有正常生活、劳动、赚钱还债的机会,帮助他们从困境中走出,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政府要成立此类机构,专门负责此事。可以整合社会资源,成立"失信"人员再创业园,让一些"失信"人员再创业、再就业。这样一来,"失信"人员不至于无路可走,也不用东躲西藏,政府也便于管理,不用天天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债权人也安心了,因为他们看到了希望。

如此,皆大欢喜。真正的和协社会又来了。


三只茶虫


我国的失信人已经超过1500万人了,这已经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在政府着力建设诚信社会的大背景下,显得格格不入,那么老赖都是怎么来的呢?

由于疾病/事故反贫,借债,最终沦为老赖。

这部分人是最可怜的,他没有还款的意愿,但是并没有还款的能力,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这部分缺少保险的保障,一旦遇到大事故大病,一下子就会倾家荡产,记得曾经有个新闻说一个人在ICU住了一个月,家里卖掉了一套房,这才交上费用。

所以,这部分老赖虽然最可怜,但是也是没有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但是反过来讲,保险行业的乱象也让人对保险望而生畏。

借钱投资,借钱创业,亏损严重,沦为老赖。

最近网上有人说:企业家不是老赖。我就呵呵了,这种人算企业家吗?对于风险没有严格的把控,对于风险,一点儿敬畏心都没有,这能算是企业家?

这种人虽说没有恶意,但一点儿都不值得同情,不关注风险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活该。

恶意欠债,拒不归还,可恶至极

为什么近些年这样的新闻看的比较多了呢?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还是经济环境比较浮躁,想要赚快钱,还有法律的打击力度不够,好多老赖转移资产,法律执行不到,反正最多就去坐个十五天的牢,有啥大不了的呢。

这种人最可恶了,应该通过反洗钱的方式,查他的资产转移的情况,冻结个人和家人的资产(那个老赖弄来的钱不是给家人用了的呢?),一人犯罪,全家牵连,这才有震慑。

处理经济案件最核心的是追赃挽损

很多经济案件发生了,也破获了,甚至是犯罪分子也落网了,坐牢了,可是这对于经济案件的受害者有用吗?受害者关注的是自己的钱能不能回来。


经济观察哨


笔者认为,造成老赖的原因有很多,但是主要原因还是经济问题,是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各行各业生意都不好做了,都不赚钱了,赔钱了,大量的中小企业负债累累,最后是老赖大面积的爆发。

这个问题笔者是有发言权的,笔者去过我国的几百个城市,培训过几万名大小企业家。说实话,现在中小企业生存都非常艰难,连上市公司这两年日子都不好过。这个问题是个深层的经济问题,我国经济简单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实际上在2008年就结束了,需要进行产业的升级,可是产业怎么升级,大量的中小企业并不知道。产业的转型升级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难,从商业模式升级开始,到融资,市场,品牌,营销,团队,产业整合,产业链的打造,甚至产业集群的打造,这些都是全新的。面对这些全新的模式和工具,大部分中小企业的老板根本无从下手,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赔光了所有的钱成了老赖,连过去的一些地方首富都成了老赖。所以,这个问题非常普遍。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其实,所有的经济问题到了法律层面,已经是最后无法挽回的时候了。面对越来越多的老赖,问题的症结在于企业赚钱难,核心是要解决现有的企业赚钱难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倒下的企业如果不能解决赚钱难的问题,还会有更多的老赖出现。怎么解决呢?

笔者,经过这几年的研究,已经找到了答案,这就是笔者马上要在头条上讲的一门课,《未来的暴利产业与模式》,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赚钱难,才能彻底解决老赖越来越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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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家宏皓教授


刚刚,我看到一则消息:老赖:1329万案例,5年翻了153倍!

考官大人问这个问题,证明你是实实在在对社会在关注,也关注的是人们生活的一个幸福指数问题。

但也确实问到了一些人个人的痛点上,没关系:痛定思痛,这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我试图要在回答问题时联系几起“老赖”案例来道出本质,但又想了下:这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井喷”式暴发“老赖”,并不意味着中华民族优秀儿女的“信誉”在这个时候出了问题。刚好相反:不少人是为了理想、为了幸福,在追逐过程中“不慎落水”……

当然,也有极少部分“老赖”确实是信誉出了问题。

我这两三年在反思“三农”问题的同时,扩展到了很多社会现象上来了。一再呼吁不要浮躁!其中,“老赖井喷”就是浮躁的一种表现。由于农业衰败,需要从农业以外找个饭碗的人几乎是全民性的了。形成了“如果就业难就转入创业”的思维!“创业”?一是正确的,二是需要条件的。因为每个创业者的成败决不取决于政府的“支持力度”,而是“市场”!

这段时间我在观察头条上“三农”的提问,也回答了不少被推到“首页”。几乎70%的提问是:XXX后国家有无补贴?这又是一种浮躁!合作社有无补贴、农场有无补贴…… 这种没有理解清楚什么是“补贴”就启动,直奔“补贴”而来“掉进水里”的人也不少,而且一定是必然的!

我停止了农业企业经营后,去过学校、工厂、人才市场、农民进城生活的小区……进行观察分析,也去过“投资理财公司”了解如何设计骗局的,来回答我心中的“怎么了”。心里很着急,结合二十多年从农经历,写下一本书《大国农业新时代》,就是认为必须要科学系统地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这样,人民的幸福指数才会提高。

“老赖”,这个神圣的称谓,说明的不是什么欠债人的耻辱,而是一个经济秩序的问题!更是无数人追逐幸福的途径问题……

谢谢!



家庭农场咨询我


老赖的关键在于,没有个人破产制度。

有人会认为个人破产就是逃废债,因为破产就不用还钱了。但其实不破产才是逃废债的帮凶。因为如果有破产,就会有清算,清算是有专业人士来查个人的财产。如果不清算呢?就要杨白劳自觉还钱。如果不自觉,现在的办法是进黑名单。于是这就是个恶性循环,债主希望债务人可以通过自己赚钱来还债,但是债务人由于进了黑名单而无法赚钱。于是黑名单上的人纷纷还是走了隐秘财产这条路。至少未来保障自己的生活。而更加糟糕的是,债主越来越不敢借出去,怎么到处都是黑名单上的老赖?所以,进一步的就出现了紧缩。

个人破产制度是一定会经历的一个制度变革:

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现有“半部《破产法》治欠债”。我国破产法只有半部,那就是企业破产,个人一直对债务是无限连带责任。个人债务诉讼,在我国执行是个难题,法院执行庭除了让债务人上黑名单,也可以冻结个人的财产,比如账户和房产。但是在我国,财产在家族成员之间传递和隐秘则非常难以追查。一般在我国执行庭强制执行有时候要原告提供财产线索。

个人破产制度早已在欧美普及:

1978年是美国破产法立法的时间节点。在1978年以前的破产法,是比较强调债权人权利,并扩大了法院对于破产人的执行权力。(实际上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是保证法院执行庭的执法权力,有权才能处置财产。)

但是1978年之后,法院通过扩大债务人的破产自主权来保护债务人。此后美国的个人破产案件就大幅度的提升(如图)。

和贾跃亭的破产案一样,一般债权人会阻止债务豁免,债权人一般会认为债务人隐秘了资产,逃废债务,这里中外都一样。但是美国债务人需要证明自己没有多余的资产可以执行。1978年之后的美国破产法还要求减少债务人的资产逐项清查。财产追溯大约为破产前后18个月。

这当然造成了美国私人债务市场比较萧条。在美国大多数私人债务是消费贷款。比如房贷和车贷。而美国社会比较普遍的是债券市场,公司债是美国债务的主要构成。你可以理解为。如果私人借贷是一笔糊涂账,那么私人借贷就倾向于要抵押物。比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房贷,车贷。

所以,有个意外的好处是,美国的公司一般是直接融资为主。银行依赖性很低,他们可以从股市和债市获得大量资金,因为公司相对于个人财产更加透明。

个人破产制度的确不利于民间借贷,但是有利于商业借贷的繁荣。至于老赖,已经有破产了,就不存在老赖这个问题。

总结:

之所以我国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是从国情出发。但是凡事最要紧的是个了断,而不是连绵不绝反反复复。个人破产制度当然会让有些人逃脱债务,但是,破产制度也让更多聪明人东山再起。


财经纸老虎


我国的法律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新闻媒体、律师朋友、记者同志、应该带头遵守17年3月14号最高人民法院文件,文中规定得很清楚 ,“老赖“二字的精准用语是:“失信被执行人”。让所有人明确、公开、严格的遵守法律程序和有关条文,是法制社会社会的体现,让姓名权、平等权得以实现,社会法治得以施行的最主要保障,这是民众的声音,更是国家对法律工作者的要求,请法官和媒体记者了解参考。谢谢!

从小就知道,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着我们的祖国,长大了更知道,履行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全国人民的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主流,法律执行的方向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民法院,新闻媒体是国家的形象窗口,是法律的执行者,是国家的喉舌。带头遵纪守法是您们的义务和责任,其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国家的形象。请文明用语,规范用语 ,这是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正义良知的人千千万万,你们更是其中的一员。

可是事与愿违,很多作者为了博取眼球,用老赖二字代指”失信被执行人”,还堂而皇之的说这是俗称,其实这种表述是作者的无知,查遍字典,都没有找到老赖与欠债不还的人有什么因果的关系。更有甚者,有用老赖做标题的,揪老赖,猎老赖、打老赖的字眼层出不穷……甚至发一些失信被执行人的卡通画,让其下跪,再配上“老赖“二字,凭良心而论,这样做应不应该?这不但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侮辱。更是明明白白对我们赖姓老人的侮辱。对失信被执行人说一句公道话,打一个抱不平,某些媒体这样做已经侵犯了公民平等权,是违宪犯法的行为,难道失信被执行人就不是中国公民了?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就低人一等了?难道我国的《宪法》是摆设?这种表述更是让赖姓无辜的躺枪,已经牵涉到了赖姓,你说赖氏族人能够回避吗?能够不作出反应吗?我保证全国的赖家人都会站出来反对的,其实我们赖姓只想过平静的生活,我们与世无争,我们是百家姓普普通通的一个姓,我们更是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 ,我们深信善有善报,因果轮回,人总有老去的那一天……敬请朋友们认真参考。谢谢!!


用户87619987864


问题有探讨性,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造成老赖的原因是什么?经济案件的症结在哪?我认为,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经济形势

这方面主要就是一些国内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先是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崛起,让国内企业的人口红利消失,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企业生存困难;二是大国挤压,贸易战让一些国内以出口贸易为主的企业举步维艰;三是国内实行的供给侧结构改革以及高压的环保政策,让一些中小微企业快速倒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幻莫测,致使一大批中小微企业主形成债务违约,这是老赖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市场环境

前面二十年,疯狂的房地产经济掏空了普通老百姓的钱袋子,没钱了怎么去消费呢?没有消费,市场就会萎缩,没有消费市场的繁荣,哪里有实体经济的发展?还有就是互联网经济的割韭菜,造成了中小微企业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互联网平台赚得是盆满钵满,实体企业是倒地一大片。房地产经济的疯狂,互联网经济的肆虐,造成的大量的中小微实体企业倒闭,这些倒闭中小微企业主,他们基本都是负债累累,丧失了还款能力,倒闭关门,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对于这些官司缠身,倒闭破产的中小微企业主而言,哪里还有什么债务偿还能力呢?我们看看现在1500多万失信被执行人主体,基本都是这些人,他们是失信重灾区。所以说,市场环境也是催生老赖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

金融乱象

前一时期的社会金融乱象是造成今天遍地老赖的罪魁祸首,这话一点都不为过。P2P,高利贷,信用卡,套路贷,过桥贷,校园贷等等这些吸血虫把整个社会经济搞得是遍体鳞伤。造成这种金融乱象的主谋就是金融业的一些腐败分子。抽贷、断贷、短期贷、过桥贷、这些都是在实体企业身上薅羊毛,都是直接把实体企业推进火坑。金融业掌权的腐败分子、社会上一些无良律师、黑社会,以上这三方的联合,搞死了大批企业,催生了老赖的主体人群。一个放高利贷者,能让上百个创业者成为老赖,一个黑社会组织,能让上百家企业倒闭破产,这就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社会现象。现在社会上打击高利贷,同时加大了金融领域腐败分子和黑社会组织的打击力度,这就让许多普通创业者看到了希望。

司法实践

法律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这里面有一个关键词是“具有履行能力”。但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因为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执行人员无法判定一个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这样就形成了只要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你就是老赖,这就造成了社会上老赖泛滥成灾。其实现在有很多创业失败和因商致贫者,是暂时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的一群人,他们不应该是老赖,只是失信人或者被执行人。所以说,现实的司法实践,让许多创业者被老赖。被老赖就被惩戒,被惩戒就被倒闭,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我在进入自媒体一年多时间,一直在为创业失败者呼吁呐喊,就是想打破这个怪圈,让一些不是老赖的创业失败者能站起来。

综上所述,以上这四个方面,就是社会上老赖增多的主要原因。至于说到那些真正有钱不还债的无赖,那是人渣,不值一提。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实体经济守望者


造成老赖的原因是什么?经济案件的症结在哪?

由于欠账不还,法院为了加大执行力度,对一些经过法院审理,做出判决后仍然不履行债务偿还手续的人,作为失信人予以公布。所谓的失信人,也就是常说的老赖。因此,老赖的名称也就从此诞生了,成为对那些失信者的统称了。

那么,造成老赖的原因有哪些呢?从宏观上讲,诚信的环境尚没有完全形成,在一些企业或个人的诚信档案中,依然没有把“守信”当作是企业或个人立足的根本,不重视信用。因此,如何在宏观环境方面创造更好的信用条件,让每个企业、每个人都自觉守信,否则,寸步难行,非常重要。一旦诚信的环境好了,土壤肥了,失信者就很难立足、很难生存。所以,必须从大环境入手,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从微观上看,人与人、企业与企业之间尚没有形成用信用来构建关系的良好氛围。特别是企业,总把欠账看作是大环境所致,而不主动寻求养成信用为上的良好习惯,不主动培养信用意识。相反,却把不守信看作是本事,看作自己能力强,能够“借鸡生蛋”。显然,这是主观上就不想诚信的表现之一。反映了经济社会生活中,自然是诚信度不好、信用不佳了。

从监督上看,对失信者没有形成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守信者往往吃亏,失信者反而成为了利益获得者。譬如企业失信,按理应当严厉处罚,却因为种种因素影响,始终得不到处理,造成守信的企业利益受损,最终演变成集体失信。所以,应当强化监督和打击力度,让失信者倾家荡产。

当然,经济环境的变化,也让一些原本很讲信用的企业陷入困境,可能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但是,不管怎么说,失信都是市场经济所不容的。经济环境显然不是失信的借口和理由。


谭浩俊


应该立案前,严格审查是否存在,虚假诉讼,高利贷,套路贷,职业放贷人等违法情况。一部分老赖说白了就是被这些人给坑了,可惜就是没钱上诉和请律师,还有的老赖压力太大破罐破摔。恶人就是好人给惯的了。


孤独虫子


我认为这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问题,可以考虑成立某种协会,让失信人把造成原因进行归纳,如有属于三角债的纠纷进行调解,这样可行的话能减少很大一部分失信人,另外一种对失信人进行扶持发挥其长处,重新创业还债,就我而言从部队服役四年回地方创业二十多年仅上缴国家利税超千万,就因为三角债导致的成为失信人,但我不气馁努力回收资金,对确实困难的欠款人暂缓追讨,对诚心赖账者进行法律诉讼,但是我不恨诉我者,因为他们跟风一样入大流,根本不能领会我的难处,或者他们也有难处可以理解,所以法院的工作量过于负重,关键还是经济环境有关系,国家发展中这些也算正常,在党中央领导下我作为一名老兵一名创业者既失信人对我们伟大的祖国非常有信心解决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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