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至,
即將進入清明祭掃的高峰,
不少市民會帶上
祭祀物品為逝去的親人掃墓,
甚至還會帶著印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
但今年3月18日,央行發佈了《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辦法中首次提出,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易耗品、票券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也就是說,製售及使用印有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是一種違法行為。
滁州一地要開展專項整治了
清明節將至,明光各種祭祀用品大量上市,很多仿人民幣圖樣的冥幣銷量大增。該類仿人民幣圖樣的冥幣極容易與人民幣混淆,極大損害了人民幣形象。
4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明光市支行、明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明光市公安局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開展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開展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行為
專項整治工作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人民銀行明光市支行、明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明光市公安局將聯合開展違規使用人民幣圖樣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人民幣圖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的完整圖案或主景圖案。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的均屬於違法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責令改正,並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生產、銷售有偉人頭像等人民幣圖案的祭祀用品、烘焙食品等商品屬於違法行為。
四、請市民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文明祭祀,不購買、焚燒有偉人頭像等人民幣圖案的冥幣、紙錢,做文明市民。
五、我們正告明光市所有違法使用人民幣圖樣的生產、銷售企業和商戶,立刻停止違法行為,違者將依法查處。歡迎廣大市民舉報。
舉報電話:12315;0550--8023983。
特此通告!
中國人民銀行明光市支行
明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明光市公安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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