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古代“仗刑”打屁股有多疼?

KoraManuja


这种在中国古代占据重要地位的发生在“屁股上的正义”的刑罚,其源远流长,如果要论“杖刑”有多疼,那么久研究一下杖刑的行刑工具和打击部位。

杖刑的源头,最早可以追述到尧舜时期的鞭扑,即用鞭子打屁股,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杖刑和笞刑并未做严格的区分,虽然二者都是打屁股,但行刑的工具明显是不同的。

到汉文帝时期,缇萦上书感动了汉文帝,具有悲天悯人心怀的汉文帝进行了刑罚改革,废除了肉刑,并颁布了“火良”令,规定了刑具的规格、刑具材料以及严格的执行部位和方法。

这一时期主要的打屁股刑罚还是“笞刑”,行刑时,使用根部厚一寸,稍部厚半寸的竹制“棰”具,击打受刑人的背部或臀部。起初执行笞刑是可以换人的,一般打击数目有三百和两百下两个档次,作为仅次于死刑的重型,大部分受刑人基本直接被打死.....到了汉景帝时,才把数目改为一百和两百两等,击打途中不可以再换行刑人。

到了唐代,杖刑出现了比较复杂的情况,此时的杖刑是一种比笞刑重又比徒刑轻的刑罚,为法律规定的“五刑”之一。从刑罚的力度上看,介于笞刑与徒刑之间,具体又分为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等五个等级。虽然唐律对杖刑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具体执行和运用过程中存在不顾律条明文规定的现象,使本来独立的杖刑成为一种刑罚的附加刑,或成为一种刑罚的代替,或成为律条外的一种刑杀方式。大致上就是说,打屁股能直接把人打死,就看怎么操作了。

到了明代,杖刑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光,出现了廷杖分支,基本上明律中的杖刑沿袭唐律,杖刑虽然列入五刑,但还多了一个法外刑,即廷杖,未必犯罪才可以执行,权凭皇帝喜好。在明代历史上,确实有几次当庭泽达一百多名朝廷命官、打死多人的情况。

清代的杖刑稍有不同,一方面清律杖刑刑具为大竹板,长五尺五寸,大竹板宽二寸,小头宽一寸五分,重不得过两斤;另一方面,在行刑时,杖刑数量时实行折减计算,正因为如此,清代杖刑并不一定重于明律。

总而言之,杖刑是一种很难衡量轻重的刑罚,它可以直接几十下就把人打死,也可能打一百下也只是轻伤,毕竟还是要看行刑人,如果行刑人可以轮换,或者可以休息,再或者执行人体力很充沛,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或者有甚之,那么把人打死一点都意外。而如果只是一个行刑人敷衍了事,那么可能只是受些皮肉之苦。这是一种极具“可操作”的刑罚。


江畔初见月


打屁股这种刑罚,貌似只有中国才有的。但是可别小瞧了打屁股,打起来还挺疼的,那么究竟有多疼,小编带大家体会一下~~~


先看一下当代人的感受,这是拿着笤帚打:我爸拿小的笤帚打的我,挺疼的,就是疼,很疼,打了我大概得有几十下吧,红了,但是没有肿,但是走路就开始一瘸一拐的,因为有一边打得比较重,屁股有点火烧的感觉,走路的时候也不敢用力。。。。。。



这还是拿着笤帚,古代的杖刑用的是硬木棍子。


一般的罪犯在行刑的时候都要去掉衣物,因为如果穿着衣服,根据古代记载,打完了衣服黏在肉里,不好处理伤口,也不利于愈合,而且容易感染。(衣服黏在了肉里。。。脑补一下有多疼)。


但是对于普通的妇女受刑时候,则可以保留内裤。如果这名女子犯了奸淫之罪,那么就要脱光了裤子。意思是除了肉体刑罚外,还要受精神凌辱。


那么杖刑究竟有多疼呢?

首先是事实杖刑的衙役,《历代刑法考》中记载,衙役们要经过非常严格的训练,先用皮子包扎出两个假人,一个里面放上砖头,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这应该是给没打过招呼的人准备的)。另一个假人外面包上纸,然后给假人穿上衣服,“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打得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这应该是给打过招呼的人准备的)。



但是对于第一种打法来说,挨板子那确实是很疼的了。



东方国学


挨大板子的刑罚,现在早已经不见了,现在的人除了械斗以外,谁也没有挨过大板子,不过小时候被大巴掌打屁股的滋味儿,恐怕还真有不少人尝过。

在我儿时,真就没少挨过父母的巴掌打屁股。

我小时候顽皮,招猫逗狗的惹恼了邻居,被人家找上门来告状,我的老爸抡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顿打,这屁股疼的没说,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受不了,只好是站着吃饭趴着睡觉。

那么老爸的巴掌是多少个我打成这样呢?

我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后挨打的时候,我便知道挨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时候是七八下,有的时候是十几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据说这个人回家养了一个月才得以康复。

古代的酷刑虽然没有视频留下,但从一些书中描写,我还知道这大板子得有多厉害,水浒传里面的武松发配孟州,首先要200杀威棒,交了钱的可以免除,没钱的200杀威棒过后,非死即残,其实这杀威棒也是施耐庵的一个夸张的描写。

如果按照我小时候挨的打屁股的滋味儿,挨上个50大板子,这个人恐怕就得奄奄一息了,不用说200杀威棒,就是100个大板子,这个人的屁股恐怕就要成了肉馅了,这个人不死,他恐怕也要在地上爬行一辈子,因为即使骨头不被打坏,其皮肤和肌肉恐怕就得溃疡,伤好之后肌肉受到破坏,他不是拄拐,就是爬行。

人们在听岳飞传的时候,那岳飞被秦桧上刑,第一刑就是30大板,那行刑的狱卒同情岳飞,喊的声音大板子打得响,板子打在屁股上,就像拍巴掌一样,只有响声,不见疼痛,这就是各个行业里的绝招,谁给他塞钱他就照顾谁。

那主审官是个打板子的行家,马上换了人,打的板子,虽然不见响动,但板板见血,20大板下去,这岳飞痛苦的呻吟道:疼杀我也。

可见岳飞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对于打板子也是难以扛住的,其疼痛的滋味儿,恐怕只有挨板子的人知道。


赵志军001


我小时候顽皮,招猫逗狗的惹恼了邻居,被人家找上门来告状,我的老爸抡起大巴掌,把我的屁股猛一顿打,这屁股疼的没说,不论是坐着还是躺着都受不了,只好是站着吃饭趴着睡觉。

  那么老爸的巴掌是多少个我打成这样呢?

  我第一次挨打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下,以后挨打的时候,我便知道挨了多少下巴掌,有的时候是七八下,有的时候是十几下,最多的一次是20下。

  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视频,在东南亚某个小国,他们还保持着鞭刑,一个醉驾的司机被执行鞭刑,第一鞭子,那个人是浑身乱抖,还咬着牙硬挺,第二鞭子下去,那是皮开肉绽,于是大喊大叫,第三鞭子下去,只好趴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所幸的是没有第四鞭子第五鞭子。


野原小新


杖刑, “去衣受杖”,扒光衣服,用竹木板打臀部。始于东汉,最初杖刑并不是一种正规的刑罚,没有得到朝廷有司廷尉正式颁布,仅仅是一种不成文的刑法规定。类似于今天的地方性法规,一般用于郡县或者是民间部落的民俗刑法,直到隋朝才真正被刑部正是确立为国家级刑罚。

五刑之一,六十板起步

五刑,通常意义上讲是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体系。这种新的五刑体系是由隋朝开创,之前还有许多朝代、帝王制定过不同程度的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再往前追溯还有炮烙等等,这些都是久远的非人道的刑罚,由于太过于残忍,不能彰显明君圣主的品德,逐渐的也就退出历史舞台。

笞跟杖是同一种刑罚,只是量刑的程度不一样。隋朝律法中规定:把竹板削平,十分光滑,行刑的过程中不得换人,也不能停止,必须一次性打完,以十为计量单位,一共分五个等级,十板起步,一直到五十板。

杖刑,同样是用竹子削平,只是竹板的厚度和长度都会增加,同样是一次性打完,分五个等级,六十板起步到一百大板子。

杖刑的适用范围

杖刑的皮肉之苦次之,更多的是起到凌辱警示的作用。青天白日的把衣物脱光,趴在椅子上由官吏用竹木板抽打。

杖刑最主要的适用对象就是妇人犯下奸罪,就像潘金莲与西门庆这种苟且的行为,就是要受100下杖刑,罪不该死。所以武松杀死潘金莲后,性质一下大变,武松才跑上梁山。原则上来说,潘金莲的死也实属不公。

等明朝开国以后,朱元璋将杖刑普遍的推广开来,主要的受刑对象变成文人士大夫。朱元璋看来,这些文人士大夫绝对不能娇生惯养,只要有人敢逆朱元璋的意思,不管品级出身多大,必然是要在宫门前剥去衣物遭受杖刑。

文人士大夫最讲究个体面,这些人饱读诗书明大义,生死气节绝对不会惧怕,唯一不能接受的就是身体形象受辱,所以朱元璋偏偏用杖刑来压制文人的气焰,当然也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杖刑打到屁股有多疼

据《聊斋志异·促织》记载: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一般人被打一百大板后,屁股已经是皮开肉绽,可以说整个臀部的肉都打烂了,甚至肛门处都鲜血直流。

身体好的有可能扛过去,身体素质差的可能打到一半就昏死过去,昏死过去也不会停止,接着打,直到打完为止。很多人由于身体差扛不住这样的皮肉之苦,中途打死也是常有的事情,更多是会将身体打残。

杖刑在今天的菲律宾还继续被保留下来,早些年有两个德国青年在菲律宾胡乱涂鸦被处以杖刑10下,打到第三下的时候就昏死过去,等到10下都打完刑满释放,两名青年被遣送回国后表示,此生再也不想去菲律宾。各位想想看,两个白人青年都仅仅能抗住3下,何况一百下。

杖刑,作为中国古代的一种刑罚,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很好的作用。它代表着时代的进步,彰显出人性的价值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最主要的是它不至于致人性命,所以,自隋朝1500年以来一直流传到满清灭亡才被废除。


历史守望者


“杖刑”(题目的“仗”写错了),也就是用棍子打屁股,作为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

上古时期已经出现杖刑,到梁朝时成为正式刑罚

根据历史资料的记载,早在上古三代尧舜禹时期,就已经出现了“杖刑”。

根据《汉书》的记载,禹“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也就是说,由于禹认为,人们道德衰败了,于是制定了对肉体的刑罚,后来的商汤和周武王都延续了这一做法。

于是,后来就出现了杖刑和笞刑(就是鞭刑)。《尚书·舜典》里面也记载:“鞭作官刑,扑作教刑”。

不过,那个时候,杖刑还主要是临时的刑罚。直到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制定了《梁律》才以杖刑作为正式的刑罚。

到了隋朝之后,隋文帝名人废除了之前的鞭刑、枭首等酷刑,正式制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到了唐代之后,唐朝沿用了隋朝的五刑制度,略有更改。

唐代杖刑适用于较轻的罪行,但也有人因杖刑丧命

不过,那个时候的杖刑是有一定之规的,而且适用于较轻的罪行。

比如唐代的《狱官令》记载:“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

根据唐代的尺寸来看,一尺约等于30厘米,也就是说最长的三尺五寸也不过90厘米。根据这段记载可以看出,唐代的时候,所谓杖刑多用在询问囚犯的时候使用。

不过,唐代杖刑已经非常凶狠了,受刑者有的时候要面对非常巨大的伤痛。唐玄宗就曾经在一篇诏书中说:“徒非重刑,而役者寒暑不释械系。杖,古以代肉刑也,或犯非巨蠹而捶以致死。”也就是说,经常有犯人因杖而丧命的。

而且,到了武则天时代,还出现了杖杀的制度。比如,公元701年的时候,有个叫李重润的人,被人陷害,于是武则天令人将其杖杀。

武则天发明“一顿杖”,板子没有定数

最变态的是,武则天时期还出现了一顿杖。什么叫一顿杖呢?就是打一顿饭的功夫,至于这一顿饭打多少下,完全没有定数。

那么,打多少下,打多重,就没有了一定之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里面就说:“只曰一顿而不为之数,行罚之人得以轻重其手,欲活则活之,欲毙则毙之。夫生与死,捶楚与刀锯亦大间矣。”也就是说,一顿杖的威力要比捶打和刀锯更凶狠。

到了宋代,杖杀(活活打死)就成为了制度性的法律,主要适用于恶逆罪,也就是说造反,杀父母等罪行。

此外,唐代还正式出现了臀杖。在唐代以前,杖刑主要背、腿、臀部等,必须要平均打。但是,臀杖出现之后,则有了只打臀部的杖刑。

明代杖刑有多恐怖?打人者训练时,必须要把砖打裂

不过,杖刑集大成者是在明代。明代的杖刑,真的是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我们首先从锦衣卫训练执杖手这一点,就看到杖刑有多凶残。

根据清代查嗣瑮《查浦辑闻》的记载,锦衣卫主要是找一些地方的地痞少年,“诸恶少年习杖时,先缚草为为二人,一置砖于中,一纸裹其外,俱以衣覆之。杖置砖者视之若轻,徐解而观,则砖都裂;杖纸裹者视之极重,而纸无分,能如是则入选。”

也就是说,这些地痞练习打人,是用砖头和纸张作为对象。打砖的时候,表面上看上去打得很轻,但是能把砖打裂。打纸的时候,看上去打得很重,却连纸都没有打破。

可想而知,能够打碎砖的力道,打到屁股上,受刑人肯定非死即残。

到了明武宗时期,杖刑又有所发展,开始了对大臣进行脱裤子打屁股,以示羞辱。

在明武宗朱厚照时期,出了一位飞扬跋扈的太监刘瑾。明武宗喜欢吃喝玩乐,甚至拿发动战争当过家家的游戏。

有一次,明武宗想要南巡,于是一群官员就对其进行劝谏。刘瑾借此就对这些劝谏的官员进行摧残。刘瑾命人对这些官员进行杖刑,仅一次就打杖打了146人,其中11人当场死亡。

后来,因为大礼仪事件,又对134名大臣进行杖刑,当场死亡了17人。

打板子有多疼?能把屁股上的肉全部打烂

那么,究竟在明朝时候,打板子能多疼呢?

我们不妨举神宗朝一个例子。

明神宗万历小的时候,朝政主要由内阁首辅张居正把持。后来,张居正的母亲去世了,万历决定对张居正夺情,也就是不让他回家守孝,继续治理朝政。

一群儒家官员自然不能允许这样有悖纲常的事情出现,于是纷纷上疏劝阻。万历一怒之下,对这些大臣进行杖刑。

根据《万历野获编》的记载,大臣吴中行被打之后“刲去腐肉数十脔,大者盈掌,深至寸,一肢遂空”,也就是说,把屁股上的肉都打烂了,导致他的一条腿都残废了。

还有的大臣,如沈思孝是“剔去腐肉,以黑羊生割其臑,敷之尻上,用药冯裹,始得再生,及行戍东粤,徒步过岭,血犹涔涔下也”,意思是这个大臣被打之后,必须把屁股上的腐肉挂掉,用黑羊前腿上的肉缝补上去。但是,路走长了,血就不断的往下流。可见其疼痛。

还有大臣如邹元标直接被打成了残疾,每到阴天的时候,骨头就隐隐作痛,导致他晚年都不能给人作揖。

从这些被打大臣的结果来看,我们就应该能够想到古代的杖刑,究竟有多恐怖了。


兮兮说事儿


其实古代打屁股是一个技术活,可以说所有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具体执行人的手里。你也可以认为,这个差事是个肥差,真的是肥到流油的差事。

当然了古代的时候,被打板子的人,一般都是犯了罪的人,又或者是得罪了权贵甚至是皇帝的臣子们。

若是犯罪的是皇帝的近臣,又或者是皇帝不怎么想处罚,但是,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处罚的人。行刑的人就会网开一面,意思意思了事,他们甚至,在行刑之前,会通知这个大臣,让他在薄薄的衣服里,塞上厚厚的垫子。

这样打起来,既不伤筋,也不动骨。再加上他们行刑的时候,给做点手法,被惩罚的人,也就是受个皮外之伤,根本没有什么大碍,甚至当天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若是被惩罚的人,是皇帝讨厌的。甚至是皇帝想要置他们于死地的。那他们行刑的时候,就不会客气了。

说实话,几十板子打下去,那肯定是皮开肉绽,生不如死的。这种情况被打了,没有个三五个月,你想下床走路,那是不可能的事情。甚至有的人,在被打几十板子下来,就会一命呜呼了。

这样的事情,在整个明朝和清朝,并没有少发生。

我们就说若是行刑的人,对一些被罚的官员手下留情的话,事后这些官员,怎么也要给他们一些银两,表示感谢吧。

所以说执行仗刑的刽子手,真的是个肥的流油的差事。

官员们只要给他们搞好关系,那就等于是给自己买了一份少吃苦头的保险。

之所以说刽子手是个肥的流油的差事。

就是有的犯人在行刑的时候,他们会给刽子手一些好处,比如金子、银子之类的东西。

若是刽子手收了人家的好处,就会对人家手下留情。

但是,手下留情的同时,还不要让别人看出来。这才是高明的刽子手的做法。

收到好处之后,他们就会在手法上下功夫,把犯人打的浑身上下,都是伤,但是,这些伤都是皮外伤。没什么大碍,养几天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可是,若是受罚的人,没有送给刽子手好处的话,他们就会公事公办。有可能受罚的人,被打的皮肤外面看来,一点伤痕都没有。

但是,很有可能已经伤到五脏六腑了。这就是所谓的内伤。

当然了熟练的掌握各种手法,是刽子手的基本技能。

这种手法是每个刽子手,在长期施行中练出来的本领。这也是他们吃饭的特长所在。可以说只要刽子手愿意,他想让你有多痛,就有多痛。想让你没事,就一点事没有,完全可以掌握到收发自如。


史学达人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杖刑是很厉害的,就是用大板子打。

正常来说,即便是壮汉,被打几十下就半死了。

小说水浒里面,卢俊义是天下第一好汉,身体极为强壮。

即便这样,他被打了30杖以后,也是疼痛难忍,当天走不了路。

你说李逵牛不牛?杀人狂一个,谁都不怕。结果被抓入官府以后,一顿板子也打老实了,自认是妖人李二。

再看武松,那么个硬汉,被张都监手下一顿板子打下去,也只能自认是贼。

至于杖刑能不能打死人,当然是可以的,甚至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行。

满清慈禧太后曾下令用杖刑打死记者沈荩。

《大公报》对这次惨烈的杖刑进行了详细的记录:“打至二百余下,血肉飞裂,犹未至死。后不得已,始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

“当杖毙时……骨已如粉,未出一声。及至打毕,堂司以为毙矣。不意沈于阶下发声曰:何以还不死,速用绳绞我……”

其实,打板子是个技术活。

差役打人板子,有的人被打得皮破血流,但骨肉不伤,养不了几天就能恢复;有些只是皮肤红肿,甚至没有破皮,但受的内伤非常重,有的就此残疾。

那么,打板子其实就操纵在差役身上,看看犯人愿意行贿多少钱。

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六十两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


萨沙


最典型的就是明朝的“廷杖”,非死即残!打之前要把裤子脱了,不然容易把衣服打碎,和碎肉混在一起不好清理。不清理干净就容易感染,死亡!

官府对女人打屁股也很多,百姓只要听说有打屁股的都趋之若鹜,争先去围观。有些女人违法很轻,就是因为受到打屁股的刑罚,被当众观看,无言面对自己愤而自杀!



那个王老师


仗刑的始祖可能是汉明帝。经过历代王朝的改变成为了一个“威慑”群臣反对者的一款“利器”。

执刑的人,举起一根用栗木制作的类似棒槌一样的长棍,打人的一端包有铁皮,铁皮被钉子打有洞,往往形成倒刺。受刑的官吏被脱掉外套,趴在地上。


一次打下去,皮开肉绽,倒刺又狠狠地将皮肉扯掉,受刑人往往惨叫连天。

一般的人都扛不住30下,扛得住30下的人,屁股也血肉模糊,头冒大汗,青筋暴起,脸色苍白。

往往死撑的武将,可以扛得住50下,被打的吐血,昏迷过去。在醒来之后,不能坐,不能骑马,只能趴在床上好几个月。

扛得住80下的,少之又少,落得个终身残疾。

一般的“忠臣死柬”的清流士大夫,为了改变帝王的意志,劝谏帝王,不要玩物丧志,有作为。可以扛的住50下。这往往和行刑人施仗的力度有关。

作奸犯科,做贼心虚心的官吏,往往几棍子下去就全招了。大明朝的大宦官刘瑾在午门打死23个大臣。


唐朝的永泰公主就因为议论武则天与张易之风流淫荡,就遭到了庭仗。

最后,永泰公主在分娩的时候,伤痛复发,难产而死。在死的时候年仅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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