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平魯:男子“以身試法”民警秉公執法

為維護道路交通暢通有序,保障交通參與者平安出行,10月20日,平魯交警大隊歇馬關中隊民警在執法執勤點對過往的車輛進行檢查,民警查獲一起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20時25分許,民警在省道241(董元線)41公里處檢查到一輛車牌號為晉FJ***6小型麵包車時,發現駕駛員神色慌張,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當場測試,駕駛員梁某體內酒精含量為35.0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後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梁某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的行政處罰。

平魯交警在此告誡所有的駕駛員:不要"以身試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對違反交通法的行為"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同時,大隊始終以全區道路安全持續穩定為工作要求,力保全區道路交通形勢安全暢通。

平鲁:男子“以身试法”民警秉公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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