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在农村办理土地证,但是户口已经迁入出去怎么办?

娟花儿


在农村办理土地证,但是户口已经迁入出去怎么办?


可能大多数人都知道,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在2018年年底基本全部完成,而土地确权完成以后,就给农户发放一个确权证书,也就是新土地承包证书,这个证书里面详细记录着土地承包共有人、承包的土地面积、承包地的位置等等。而今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了,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对于户口迁出农村的,其承包的土地村集体是不能收回的,这是新法的规定,是不分户口迁到哪儿的。



对于18年之前户口迁出农村的,主要有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转为城镇户口,农村的土地是要被收回的,收回的土地也不能够被确权。如果在确权的之前,户口虽然迁出,但是只是迁入了小城镇,村集体是不能收回承包地的,也就是承包经营权不变,还是农户自己的,这是不影响确权的,农户也能够领到土地证。



因此,对于户口迁出农村的人来说,18年年底是一个分水岭,如果说18年之前户口迁入了出去,而当地村集体也按照法律规定,收回了你的承包地(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农村都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回土地的承包权),那么在土地确权的时候肯定是不能确权的,也是领不到土地证的。虽然你的户口迁出了,但是你的土地承包权并没有变,确权的时候还是能确权的,也是能领到土地证的。而19年以后户口迁出的,土地承包权村上就没有权利收回了,直到二轮土地承包到期。


以上就是我对在农村办理土地证,但是户口已经迁出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看法,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不同的观点,欢迎留言讨论。


甘肃清水大小事


这应该看户口迁入地是什么地方,如果迁入地也是农村(比如:因结婚迁入)。那么,户口迁入后也应该给分上一份口粮田。也应该给办《土地证》,否则,连基本的生存条件都没有,如何生存呢?

如果是"农转非"迁入城市,那就另当别论了。毕竟城市的条件优于农村。


印象天汉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③用地手续不完备;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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