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 山東德州:花13萬從雲南娶個媳婦,20天后沒了影……

山東德州:花13萬從雲南娶個媳婦,20天后沒了影……

給兒子找個媳婦一直是許某的心願,2017年,許某和兒子、媒人孟某乘坐飛機到雲南幫兒子介紹對象,交完13.2萬元彩禮後,被告人尚某跟隨許某與許某兒子、孟某回到山東德州的家中,生活二十多天後尚某走了,電話再也無法聯繫……

許某有個兒子,從小智力發育不好,一直沒說成媳婦。2017年4月份,許某與兒子、孟某(中間人)乘坐飛機去雲南幫助兒子介紹對象,在孟某和另外四名中間人的介紹撮合下,許某父子與當時自稱離婚的尚某見面相親。當天晚上,雙方商議彩禮錢為13.2萬元,尚某在收到彩禮款後,跟隨許某父子回到山東德州,共同生活二十多天後,尚某便離開德州,電話也無法聯繫。

找來的媳婦不見了蹤影,究竟為什麼?

原來,2010年,尚某和韓某結婚,2015年兩人離婚。2016年,尚某與冷某結婚,結婚後十多天尚某就回了雲南,但並未離婚。2017年4月份,自稱離婚的尚某與許某的兒子相親,並向許某出示了其與韓某的離婚證來證實自己單身。尚某稱當時和許某的兒子相親就是為了騙取彩禮錢,想先把錢弄到手,然後跟他們回山東,再趁機逃跑。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4月份,被告人尚某故意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經楊某、趙某等人介紹,以與許某之子結婚為由,騙取許某現金132000元。

2018年12月30日,被告人尚某被雲南省富寧縣公安局民警抓獲。

庭審中,被告人尚某對公訴機關指控其犯詐騙罪的事實和所舉證據予以認可,當庭自願認罪。

德州市陵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尚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對被告人尚某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尚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整。被害人許某被騙的132000元依法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

山東德州:花13萬從雲南娶個媳婦,20天后沒了影……

法官提醒

“騙婚騙財”是一種常見的騙術。近年來,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老人急於給兒子完婚的心理,設置形形色色的騙婚陷阱引誘他們上鉤,騙取財物。鑑於此,提醒廣大青年及父母一定要提高警惕,不片面聽信媒妁之言,特別是在不瞭解對方本人和家庭的情況下,不要輕易交付高額彩禮,一旦發現受騙應及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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