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李鴻章一生簽下了30多個辱國條約,給外國送了多少銀子?

清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的一個王朝,擁有過無比燦爛的時期,但當統治者還沉浸在王朝美夢,盲目的自信的時候,世界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歷史隨後將這個閉關困守的國家捲進了更為洶湧的洪流之中。而作為清朝的統治者此時已經無力再對抗從四面八方湧來的列強,不得不任人宰割,被迫同意無數辱國條約,而簽下這些條約的人,就是晚清的重臣,李鴻章。也正因為此,他的歷史風評並不好,被後世人罵了百年。據統計,李鴻章一生大大小小的合約簽了30多個。

李鴻章一生簽下了30多個辱國條約,給外國送了多少銀子?

這些條約將中國這個古老的國家一步步推向了深淵。裡面除了《中日修好條規》還算是相對公平的外,其他的都屬於不平等,都在各領域侵犯了我們的國家利益,讓我們逐步喪失了自主權,而且這些條約還涉及到大量賠款,清政府只能從老百姓身上搜刮,讓百姓的生活更加疾苦。今天我們就看看李鴻章簽下的這些條約,到底給列強送出了多少銀子。其中數目最大的要算《辛丑條約》,1901年,清政府和11國簽下這個條約,約定我們要賠償他們4.5億白銀。

李鴻章一生簽下了30多個辱國條約,給外國送了多少銀子?

對於落敗的清王朝,自然是無力賠償的,於是最後約定這筆賠款以海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保,分39年還清,年息4釐,算上利息總共9.8億兩,這是個什麼概念呢?據說當時的清政府一年的財政收入才有8000萬兩銀子,這筆錢相當於清政府12年的財政收入了。而且以稅收作保,就意味著我們已經喪失了自己的經濟命脈。其次是《馬關條約》,1895年和日本簽訂,向日本賠償軍費庫平銀2億兩,可是當時一下子拿不出這筆錢,不得不算利息分期,無形中更是加重了負擔跟損失,《馬關條約》簽訂6天后,“三國干涉還遼”,但日本要中國以白銀3000萬兩將其“贖回”.所以《馬關條約》日本一共勒索了中國2.3億兩白銀。

李鴻章一生簽下了30多個辱國條約,給外國送了多少銀子?

最後是1874年簽訂的中日《北京專約》,以賠償日本50萬兩銀子為代價,換日本撤離臺灣。也許這筆錢和上面相比算是少的,但對於當時已經末路的王朝來說,這也是天價。後來日本政府曲解《北京專約》稱,清政府已經承認琉球是日本屬土,1879年,日本以武力非法吞併琉球,並改為沖繩縣。算起來,李鴻章簽過的條約加起來,至少賠償了外國12億兩銀子,當時大清委託德國建造定遠艦才約140萬兩白銀,12億兩可以購買當時世界最先進的艦艇857艘,組建20多支頂級水師,如果清政府強硬一點,用這些賠款建設軍事,這軍事陣容足以威懾各國列強了,可惜就這樣白白的送人了,可想而知,當時的清政府已經軟弱到何種程度。而李鴻章最為這些條約的簽訂人,也一直被人痛斥謾罵。

其實這裡小編倒想多說幾句,其實當時的情況並非他一人所能左右,就算他不籤,還會有別人,他也有外交上維護中國的事蹟,如在八國聯軍攻佔北京後獨自前往談判,最終不割地而平息事件;在甲午戰爭處於不利情況時曾主動用最小代價來達成和解等,都是他衛國有利的一面。這就是歷史,無人可以阻擋他的潮流。

參考資料:《清史稿》、《辛丑條約》、《馬關條約》、《北京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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