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原戶縣秦嶺辦主任鄔昭輝 受賄、玩忽職守 一審獲刑3年2個月

原戶縣秦嶺辦主任鄔昭輝 受賄、翫忽職守 一審獲刑3年2個月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原戶縣秦嶺辦主任鄔昭輝受賄、翫忽職守一案的判決書,鄔昭輝被數罪併罰,一審獲刑3年2個月。

鄔昭輝原系西安市鄠邑區(原戶縣)秦嶺生態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2018年8月5日因涉嫌職務犯罪被西安市未央區監察委員會留置,2019年1月22日因涉嫌受賄、翫忽職守罪被依法逮捕。

收受現金80萬

70萬給女兒買房

未央區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10月,原戶縣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戶縣秦嶺辦)負責建設戶縣某環線綠化景觀提升工程,鄔昭輝時任戶縣秦嶺辦主任,全面負責相關工作。期間,鄔昭輝向該項目承建商西安星座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項目、支付工程款等提供幫助。2014年2月初,鄔昭輝收受該公司工程部經理潘某給予的現金80萬元,之後將所得贓款中的70萬元用於給其女購房,10萬元用於日常支出。案發後,鄔昭輝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並退繳全部80萬元違法所得。

2011年7月起,鄔昭輝擔任原戶縣秦嶺辦(2017年8月以後改為鄠邑區秦嶺辦)主任,全面負責戶縣秦嶺辦工作。期間,鄔昭輝在負責處理陝西盛景置業有限公司(簡稱盛景公司)開發的山水草堂項目中,未盡到貫徹執行《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職責,未認真履行指導、督促、檢查等職能;又違規同意盛景公司私自變更建設規劃,將該項目D3區40套別墅全部建設在太平河生態景觀軸控制範圍內,導致項目所在處秦嶺北麓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另查明,2011年至2018年,鄔昭輝於每年春節期間,先後七次收受盛景公司副總經理趙某送的購物卡7張、共計2.1萬元,並在女兒出嫁時收受趙某現金5000元,將所收購物卡及現金全部用於家庭生活。案發後,鄔昭輝退繳違法所得2.1萬元。

主動揭發相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

根據西安市監察委員會出具的書面材料,被告人鄔昭輝能積極配合調查工作,主動揭發了相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提供了重要線索,且部分線索已經查實。

未央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鄔昭輝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現金80萬元,數額巨大,併為他人謀取利益,已構成受賄罪;被告人鄔昭輝在履行職務期間翫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又構成翫忽職守罪。關於辯護人提出其具有立功情節的辯護意見,經查,西安市監察委員會出具的書面材料和被告人的供述能夠印證該情節,予以採納,依法可從輕處罰;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無犯罪前科,具有坦白情節,積極退贓,真誠悔罪的辯護意見與庭審查明的事實相符,予以採納,可依法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犯翫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被告人鄔昭輝退繳的82.1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華商報記者 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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