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怀宇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项罪名一案,由麻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本院管辖,2019年7月15日,本院依法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具体公告如下:
案 由: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多项罪名
被 告 人:胡怀宇、李金维、徐拥辉、田军伟、张军、冯伟、夏国兵、胡友余、胡友胜、万基龙、俞想、俞长江、胡彪、程明富、徐育春、宋强、董平、李红生、毛春妮
时 间:2019年11月26日至28日
开庭地点:武穴市人民法院(武穴市城东新区)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閱讀更多 武穴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