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西吉縣總工會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高志榮涉嫌受賄、行賄、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11月27日,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西吉縣總工會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高志榮涉嫌受賄罪、行賄、濫用職權一案。該案涉案金額和社會影響重大、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由原州區法檢“兩長”主審、主訴,被告人高志榮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西吉縣總工會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高志榮涉嫌受賄、行賄、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高志榮利用先後擔任西吉縣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局副局長、西吉縣吉強鎮黨委書記、西吉縣城鄉建設和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西吉縣某供熱有限公司及王某棟等23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現金人民幣共計673.3萬元,為其在撥付供熱補貼、工程承攬、工作調動、工程款支付結算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6年1月,被告人高志榮為得到職務升遷,向時任固原市委常委、西吉縣委書記馬志宏行賄人民幣30萬元,2016年2月,在馬志宏的同意下,被告人高志榮被推薦為西吉縣副縣長人選並進行公示公告。被告人高志榮在西吉縣城市棚戶區改造2017年房屋徵收拆遷項目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將掛牌出讓土地納入徵遷範圍,非法給予補償,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被告人高志榮的刑事責任。

西吉縣總工會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高志榮涉嫌受賄、行賄、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高志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高志榮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被告人高志榮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幹部群眾代表12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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