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11月25日下午

蘄春縣法院公開宣判了

管美華等30人涉黑案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管美華圈子”成員集中受審

主犯管美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妨害作證罪、非法採礦罪、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13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1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29人分別被判處1年以上14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其中6名骨幹成員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3名一般參加者並處罰金。

惡名昭彰!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2014年3月31日晚7時許,蘄春縣城,不少人正在街頭散步鍛鍊。突然一陣巨大的轟鳴聲由遠而近,4輛無牌小車在縣城裡上演了危險的追車大戰,街道上的車輛和行人見狀紛紛躲避。市民範某正考慮如何躲避時,他駕駛的汽車突被後方車輛猛烈撞擊,驚魂未定之際,車上下來30餘名手持砍刀、鋼叉的蒙面男子,對著範某的轎車一陣砍砸,並毆打車內人員,導致範某等4人受傷,車輛嚴重損壞,隨後揚長而去。這猶如香港古惑仔片裡的一幕正是蘄春管美華黑社會性質組織所實施,這一天裡,他們竟製造了4起街頭砍殺案。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管美華現年46歲,綽號“華哥”。自1997年起,他糾集他人,混跡於蘄春縣漕河鎮、赤東鎮一帶,多次尋釁滋事、打架鬥毆,於2000年被勞動教養兩年半;2003年因尋釁滋事被蘄春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2008年因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10年又因尋釁滋事罪被蘄春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管美華數次被司法機關打擊處理,不思悔改,且變本加厲,利用其惡名形成的社會影響力和強勢地位,擴充組織,豢養小弟,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肆無忌憚地欺壓群眾,稱霸一方,有著極強的逃避打擊的伎倆。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管美華被組織成員尊稱為“華哥”、“老大”,在組織中具有最高地位。組織成員絕大多數為有違法犯罪前科人員,他們聯繫緊密,大哥、師父各自負責帶徒弟,部分組織成員還集中住宿。在不斷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過程中,他們還形成了規矩和紀律,要求組織成員要維護組織形象,打架時要敢打敢拼,打輸了必需找回面子;要聽大哥的話,團結,不準內訌,當大哥的要儘量發展力量、“發展經濟”,小弟出了事要出錢出力。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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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人數眾多,盤踞在蘄春縣漕河鎮、赤東鎮十餘年,爭奪勢力範圍,滋擾企業、商家,插手民間糾紛,層級分明,暴力性明顯,數次大規模聚眾作案,動輒二三十人手持砍刀鋼叉滋事鬥毆。他們通過開設賭場、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採礦、獲取非法利益,獲得了較強的資金實力,至許多參賭人員債臺高築,家庭破裂,引發系列違法犯罪案件。他們還吸納未成年人加入組織,並灌輸不良思想,教唆未成年人吸毒、打架、尋釁滋事,導致多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該組織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在蘄春縣可謂是惡名昭彰。

蘄春縣公安局對管美華黑社會性質組織和他本人進行了多次打擊,2014年,該組織內王火元、何勝超等22名犯罪成員被蘄春縣公安局抓獲並於2015年被蘄春縣人民法院判決,此後其犯罪活動趨於隱蔽。

2018年,蘄春縣公安局成立“6.20”管美華黑社會性質組織專案組,對該組織進行徹底清算,並對已判決的組織成員深挖漏罪。

黃岡一“黑老大”獲刑21年,曾一天製造4起街頭砍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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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以管美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組織、經濟、行為、危害性等法定特徵。綜合各被告人所犯罪行,故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湖北日報,艾都警事,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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