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原標題: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59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高步田與曹玉峰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曹玉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高步田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曹玉峰,男,漢族,1965年5月16日出生,甘肅省環縣演武鄉洩郭咀行政村槐溝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6505160736。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曹玉峰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曹玉峰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曹玉峰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03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0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郭清廣與陳建國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陳建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郭清廣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陳建國,男,漢族,1974年8月15日出生,環縣環城鎮十五里溝都塬隊人,住本隊。身份證號:62282219740815001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陳建國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陳建國實施拘留的,給予2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陳建國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7725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1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趙嘉豪與馮曉琴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馮曉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趙嘉豪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馮曉琴,女,1968年3月4日出生,漢族,環縣木缽鎮劉家塬行政村郭家塬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6803041727。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馮曉琴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馮曉琴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馮曉琴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50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2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熊明科與耿進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耿進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熊明科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耿進銀,男,漢族,1984年1月15日出生,漢族,甘肅省環縣環城鎮鴛鴦溝村鴛鴦溝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401150014。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耿進銀下落並能使本院對耿進銀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耿進銀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7126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3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趙龍龍與郭峰勞務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郭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趙龍龍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郭峰,男,漢族,1979年9月16日出生,環縣木缽鎮曹旗村南塬隊人,農民,現租住環縣環城鎮東臺路119號。身份證號:622822197909161713。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郭峰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郭峰實施拘留的,給予3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郭峰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4075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4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張娜與郭小軍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郭小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張娜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郭小軍,男,漢族,1977年2月26日出生,漢族,甘肅省環縣木缽鎮曹旗村黃旗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702261733。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郭小軍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郭小軍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郭小軍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30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5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楊飛飛與敬樂祥農村建房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敬樂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楊飛飛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敬樂祥,男,漢族,1950年9月23日出生,漢族,環縣環城鎮紅星村河對坡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5009230016。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敬樂祥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敬樂祥實施拘留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敬樂祥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3%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572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6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謝玲與雷世賢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雷世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謝玲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雷世賢,男,漢族,1982年1月26日出生,甘肅省環縣環城鎮十八里村新營灣隊102號。身份證號:622822198201260016。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雷世賢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雷世賢實施拘留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雷世賢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3%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055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7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袁克玉與李志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李志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袁克玉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李志博,男,漢族,1991年2月3日出生,甘肅省環縣環城鎮十五里溝村十五里溝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910203005X。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李志博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李志博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李志博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90044.4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8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陳慧玲與梁背紅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梁背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陳慧玲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梁背紅,男,漢族,1985年5月10日出生,甘肅省環縣木缽鎮高寨溝村李窪子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505101735。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梁背紅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梁背紅實施拘留的,給予3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梁背紅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8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69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左懷廣與劉風斌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劉風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左懷廣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劉風斌,男,漢族,1965年12月8日出生,甘肅省環縣山城鄉寨柯村崔山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6512083310。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劉風斌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劉風斌實施拘留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劉風斌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19682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0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梁向軍與劉小林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案件中,被執行人劉小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梁向軍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劉小林,男,漢族,1979年5月5日出生,甘肅省環縣木缽鎮坪子塬嶽掌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790505171X。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劉小林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劉小林實施拘留的,給予3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劉小林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3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1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胡廣平與馬昌武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馬昌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胡廣平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馬昌武,男,漢族,1969年11月12日出生,甘肅省環縣木缽鎮白家掌村念溝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691112173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馬昌武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馬昌武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馬昌武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43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2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郝宏棟與慕喜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慕喜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郝宏棟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慕喜軍,男,漢族,1983年7月9日出生,漢族,環縣木缽鎮韓窪子村慕塬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30709173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慕喜軍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慕喜軍實施拘留的,給予3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慕喜軍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2265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3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王玲與王博申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王博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王玲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王博申,男,漢族,1990年9月22日出生,漢族,農民,環縣環城鎮張灘灘行政村張灘灘隊人,住本隊。身份證號:622822199009220035。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王博申下落並能使本院對王博申實施拘留的,給予2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王博申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625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4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蔡忠科與王旭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王旭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蔡忠科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王旭,男,漢族,1982年2月6日出生,環縣木缽鎮水壩灘村王油房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202061713。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王旭下落並能使本院對王旭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王旭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1100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5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環縣曹旗村農村產業發展資金專業合作社與魏雪玲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魏雪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環縣曹旗村農村產業發展資金專業合作社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魏雪玲,女,漢族,1953年5月8日出生,甘肅省環縣木缽鎮曹旗村王溝隊人,農民,住本隊。身份證號:622822195305081721。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魏雪玲下落並能使本院對魏雪玲實施拘留的,給予3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魏雪玲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46037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6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寇建忠與吳鵬發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吳鵬發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寇建忠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吳鵬發,男,漢族,1989年6月16日出生,甘肅省環縣木缽鎮木缽街村吳家墩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906161712。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吳鵬發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吳鵬發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吳鵬發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9323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7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環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與楊闖闖、湯彩雲、趙海成、李黨黨追償權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楊闖闖、湯彩雲、趙海成、李黨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環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楊闖闖,男,漢族,1984年6月4日出生,甘肅省環縣環城鎮張灘灘村楊莊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406040033。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湯彩雲,女,漢族,1989年11月12日出生,甘肅省環縣鎮文吊咀村沈塬自然村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911122320。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趙海成,男,1983年11月12日出生,漢族,環縣環城鎮白草塬村白草塬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311120057。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李黨黨,女,1984年11月4日出生,漢族,環縣木缽鎮高寨溝村李窪子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8411041743。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楊闖闖、湯彩雲、趙海成、李黨黨下落並能使本院對楊闖闖、湯彩雲、趙海成、李黨黨實施拘留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楊闖闖、湯彩雲、趙海成、李黨黨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楊闖闖、湯彩雲34174.53元。

  趙海成、李黨黨57728.62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19)甘1022執懸478號

  為了最大限度地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提高執行效率,強化執行效果,維護司法權威,本院在執行李建國與張栓銀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張栓銀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現申請人李建國自願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本院特發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鼎立信」甘肅省環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執行懸賞公告(第四十三期)

  被執行人張栓銀,男,漢族,1991年1月15日出生,漢族,甘肅省環縣演武鄉黑泉河行政村馮新莊隊人,農民,住本村。身份證號:622822199101150711。

  凡向本院舉報被執行人張栓銀下落並能使本院對張栓銀實施拘留的,給予500元的獎勵,舉報被執行人張栓銀藏匿、轉移財產的線索的,對舉報人按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予以獎勵。

  未履行標的金額為人民幣20470元。

  舉報電話:0934-4422517 1999626683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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