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逾期未报废重型挂车公示

逾期未报废重型挂车公示

下列重型挂车均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或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各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分所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期满(60个工作日),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现将甘南县逾期未报废重型挂车车辆号牌及所有人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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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曝光台 | 逾期未报废重型挂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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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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