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1-11月,处理167人!

今年1-11月,蚌埠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39起,处理16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4.8%、24.6%、35.6%。

1-11月,处理167人!

从问题查处的类型看:

查处的139起问题中,违规公款吃喝13起,占9.4%;公款国内旅游9起,占6.5%;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37起,占26.6%;楼堂馆所违规问题1起,占0.7%;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2起,占15.8%;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3起,占30.9%;大办婚丧喜庆6起,占4.3%;其他8起,占5.8%。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

从问题查处的对象看:

查处的167名干部中,县处级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5起,同比下降11.8%;处理15人,同比下降2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同比下降27.3%。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124起,同比下降3.9%;处理人数152人,同比下降19.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同比下降36.1%。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专项整治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克服“疲劳综合征”,始终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校检:谢祖武

监制:成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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