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 青島市教育局進一步統籌規範各類督查檢查考核工作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要求,2019年市教育局按照“依據明確、頻率適當、總量控制、務實高效”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各類督查檢查考核項目的統籌規範,大幅度壓縮數量和頻次,不斷改進督查檢查考核方式方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摸清各類督查檢查考核底子。2019年初,市教育局組織各區市、各局屬學校、各處室開展各類督查檢查考核項目梳理統計,摸清我市教育系統督查檢查考核工作開展現狀,明確開展數量、頻次和性質,分析開展效果和必要性,為做好統籌規範各類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奠定基礎。

二是分類合併壓縮,嚴控各類督查檢查考核數量。根據各類督查檢查考核項目性質、開展依據和必要性,將各處室申報項目壓減近三分之二。在此基礎上進行進一步整合,按照不同檢查範圍,將涉及局屬學校的,整合到局屬單位績效考核中;涉及區市的,整合到區市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中;涉及全市中小學校園評比評選性質的,整合到“陽光校園”評選中,嚴格控制督查檢查考核數量。

三是加強申報審批,規範各類督查檢查考核實施。建立督查檢查考核項目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對於每年度擬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按照歸口管理原則進行統籌規範,形成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按程序報辦公會批准後實施。經批准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根據統籌內容、統籌時間、統籌形式要求組織實施,切實減少實地檢查頻次。未納入年度計劃的原則上一律不得開展,確因上級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以及緊急突發事項,需要增加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或調整內容、範圍、時間的,實行一事一報一審批,確保計劃的嚴肅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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