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为什么说“套路贷”的恶性远超高利贷?

Mrs-Micky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套路贷目的是给你套路,通过手段实施诈骗。高利贷是通过借款获得高额利息。

至于套路贷的手段,去网上自己搜索和学习。

值得注意的是,套路贷和高利贷是一体的,很多贷款开始是高利贷,后来演化为套路贷……或者是高利贷+套路贷复合型。

高利贷获取高息的同时,又套路借款人。通过多签协议少放款。通过人为设立障碍,导致逾期,收取高额罚息。在贷款过程中,收取各种明目费用。(这个我已经写过相关文章,大家可以看看)

贷款过程中最容易欺负借款人,通过尽职调查很容易知道借款人是不是厉害角色。借款人厉害,就不套路了,借款人怂,套路你没商量。……信贷员最了解客户,因此这个岗位道德操守还是很重要的。

之所以存在套路贷和高利贷,主要是缺乏监管。银行贷款受到银监会监管,凡是乱收费的,举报就处理,信贷员收钱了,最轻处理是自己离职。

建议大家借款时候不要听人忽悠,找正规的机构借钱,找熟悉的人借钱,找有借贷经历良好的人借钱。

注…本人在银行信贷部门工作二十年,炒股二十年。有兴趣加关注… 1,微头条发“脑洞新闻”,快乐生活,快乐人生。 2,发关于情感和成功学内容



飞刀47号


套路贷,是要非法占有你的财产。

而高利贷,只是要你的利息。

所以,套路贷虽然利息很高,但不是高利贷。套路贷的恶性也是远超于高利贷的。

那么到底什么才是套路贷?


举个栗子:

A过来跟你说,可以借钱给你,无抵押、只需要你的身份信息、利息很低、一秒放款。你一听,哎哟不错哟,算了算手里的钱和未来家里可能要给你的钱,嗯回款很容易,那就借个2000块买个手机,正好刚看上了一款新手机不错。

于是你开心的借了2000元。

结果,协议都已经签好了,你被告知,要扣500的手续费。

你眉头一紧,哎呀,这扣了500,7天后又要还2500,心里很是不爽。但既然借了就认栽。大不了抓紧还了就行了。

一转眼马上要还款了,A找了个B过来跟你说,你把钱还给C,你说好的,并把2500在还款日给了C。

然后,结果,还款日的第二天,

A过来质问你:“你为什么不还钱?

你一脸懵逼,“我还钱了啊,你让我还给C了啊”。

A:“这怎么行?我没让你还钱给C啊,你是不是想赖账啊!我们合同可是签的一清二楚啊,你信不信我去告你啊?!你逾期了,加上逾期费和原来的费用,你需要还款3500元”

你一怂,觉得理亏。但又实在没钱,跟A商量可不可以缓一下,A说那先把逾期费交了,于是你给了1000,还欠2500.

这时,D过来找到你,说要不要借钱啊,用了A一样的说辞,你为了还A的钱,抓着D这颗救命稻草,又借了3000块。

结果,原来

A.B.C.D

都是一伙的,最终,你实际借了1500,“债务”却滚了几万块。

上面的这一系列的行为,是套路贷的常用手段,但并不是全部的手段,认清套路贷很重要,很多网贷公司虽然让很多人负债累累,但只是利息高,但并不是真正的套路贷。

但真正吃人的是,线下的很多借贷公司,用套路贷的手段,将原本几万块的借款,套了你的一套房子。

当然了,套路贷固然可怕,但贪婪的人性才是罪魁祸首。

借了高利贷的钱,该还还是要还的,不能以高利贷都是套路贷的借口,做着恶意借钱不还的行为,早晚会有人来收你。


金融犯罪辩护倪菁华


套路贷可怕至极,千万不要碰。

今年过年我在聚会的时候听我曾经的同学说他就是放贷,他每天请人去大学附近发广告,你主要目标就是大学生还是女的大学生。他一般一个女大学生是放1000一周利息100,可是他也不指望大学生还。他放贷门很低,是个女大学生就放,你只要女的生活照,通讯录就可以。

如果这个女的不还钱,他就威胁说爆通讯录,告诉他全班同学说他借钱不还,老赖。但是很多女的社会经验不足,基本会被威胁成功,这个时候女的就会害怕妥协。这个时候放贷就会要求他现在先还100可以让他在周转几天,不过为了害怕他以后还是不肯还,所以你必须提供私密照,我可以保证只要你还款就删除。可是一般女的在压力下会妥协,真的拍。有了这些照片,人家什么可能乖乖放过你。

她们现在开始每天问候你,时不时提醒你照片的是,让你心理崩溃,让你害怕。这个时候她们在装大好人,可以在借,利息也可以低,不过前提是你要拍私密视频加借条。她们会骗你说照片都拍了,视频跟照片没有什么区别,到期还款可以全部给你。可是这些女的天真以为她们说真的,也会答应。

她们一步一步的套路,套路到最后人也要,钱也要。因为都是本地放贷,有些外地大学生根本奈何不了她们,除非你不读书,不然三天两头去你学校。

套路贷真的好恐怖,也很可怕。但是我看到那些女的视频的时候,我既心痛又恨,我只是想不通人可以傻到这样,大学白读了。

希望能严打这样人,太灭绝人性。


家住海边全靠浪3


1.套路贷是套路,目的是让你倾家荡产;高利贷是明码标价,要的就是高利息,敢借高利贷的,一般是有万分火急的事或者预期收益远高于高利贷,所以一定程度上救人于水火。

2.用通俗的话讲,套路贷是伪君子,让你看清人性的最黑面,高利贷是真小人。

3.套路贷一开始很友善,人畜无害,无抵押,手续简单,利息低,放款快,贷款中介把你供成上帝。

但是之后的套路就很深,你借了他们20万,他们会找理由要你签一个50万的借条,不仅如此,还会真的转账50万给到你账户,而且还会找公证员公证(当然,中介费和公证费都得你出。)当然,50万打到你账户后,你要把30万取出来,现金归还给贷款公司,这样,就制造了你借了50万的假象,对于30万的还款,由于是现金交易,你拿不出证据了。对方去法院起诉你,法官看有50万的银行转账记录和借条在,你百口莫辩了吧。有的贷款公司,为了证明你真的借了50万甚至更多,会要你捧着50万的现金拍照~

记住一点,凡是从自己银行卡里走的账,都要别人签收据,大额的也要拍照。当然,最好是不要走这种账。

4.套路还不止如此,借款20万以后,按约定你是一年还款,每月还利息,但是你第二个月还利息的时候,贷款公司又要你签一份50万的借款,说是帮他们完成任务,否则你要一次性归还20万本息。你拿不出来,只得签,然后又是走账,拍照。陆陆续续,贷款公司手中有了你150万的借款凭证。然后他们会要求你还全款20万,你拿不出来,他们就会建议你把房子暂时过户给他们指定的人,但之后房子是不会转回给你了。

套路贷还有其他的手段,比如要你找其他贷款公司平账,从而让你贷款的雪球越来越大,中间适用各种威逼利诱、非法拘禁的手段,说白了,就是抢劫和诈骗,只不过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高利贷吸血,明码标价。

套路贷要命,暗箱操作。

涉嫌的罪名:

套路贷涉嫌的犯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等。

而高利贷并不是犯罪,我国此前一度将高利贷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是近几年的审判实践中,已经把高利贷纳入了民间借贷领域的民事纠纷范畴。

忠告:

但是,很多套路贷团伙,都是打着小贷公司的名头到处行骗,而借款人大多数是有一定的固定资产(房产),但手中流动资金不足,在银行难以获得贷款的人群,对他们而言,套路贷可谓是防不胜防。

1.从法律人角度而言,在日常生活中,要坚持所有的大额借款都要走银行流水,尽量不要现金,现金是难以留下资金流转痕迹的,而银行流水确实永久的。更不要进账用银行转账,出账用现金交付,这种行为,对一个现代人而言,只能说是非常愚蠢的。

2.所有的大额现金交付都要对方出具收据,这也是一个从古自今最普遍的常识。


曾杰律师金融案件辩护


一键代偿观点:因为套路贷本质上已经超出了“民间借贷”的范畴,而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高利贷”可能是我们经常听过的词,并且也很清楚高利贷的危害,但是,高利贷的本质还是属于民间借贷,并且双方也是提前说好的,双方之前是对这“高利息”其实是都认可的。而套路贷则不一样,套路贷更倾向于一种欺骗。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形式骗取受害人签订不利的借款额合同,然后再以各种方式让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其财产。简单地说,套路贷就是你有钱也不让你还,就是为了侵吞你的财产。因此,这种行为其实是犯罪,而不是借贷。

这里咱们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对比,首先从行为目的上来说,高利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息,而套路贷的目的则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通过一步一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

然后从手段方法上来说,高利贷的出借方是希望借款人尽早偿还本息,而套路贷中的犯罪人员则往往会采取拒接电话、失踪、不见面等方式故意让受害人违约。

最后,咱们再来看法律后果,因为对于高利贷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高利贷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套路贷在本质上是属于犯罪行为,借款的本金和利息无论多少,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当然,我还是希望大家在平时生活中能够提前对套路贷进行有效防范,避免自己陷入套路贷,而不是等身陷期中时再想办法。

首先,切勿相信“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比如平时你接电话时听到一些叫得比较亲昵的,以低利息,无抵押等诱人贷款条件的,基本上都是套路贷的陷阱。

第二,不要签任何空白合同,这倒不是说一堆白纸,而是那些犯罪嫌疑人会拿出很厚一打合同仓促让受害人签字,多数受害人看到合同内容太多时可能就不会阅读太仔细了,这时候也要注意。

另外,套路贷的这些人其实比我们要更讲究证据。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先让受害人签一系列的抵押合同,然后把钱全部转给受害人,甚至会让受害人拿着现金拍照,但是,实际上这些钱是要立即还给他们的,他们也就是故意伪造证据而已。

以上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的手段和套路并且比较隐蔽,往往受害人不易察觉,当然,比较明显的就是单方面故意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软硬兼施索债等。

所以,最后也是提醒大家,如果感觉自己可能遭遇了“套路贷”一定要提高警惕,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留存套路贷的证据。这样才能才后期维权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并且,一定要及时报警。


一键代偿


“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高利贷则只是违规收取高额利息的民间借贷行为,所以“套路贷”的恶性远超高利贷。

“套路贷”与高利贷的官方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9年4月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根据201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借款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无效,所以可以理解为年利率超过36%的贷款即为高利贷。

“套路贷”的套路

根据《意见》内容,“套路贷”的惯用套路为:

1.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往往通过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快速放款等宣传诱惑借款人借款,进而签订金额虚高的协议。

2.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往往是按照虚高金额的借款协议足额打款,造成放款的既定事实,同时通过线下取现或第三方划扣大部分或全部款项。

3. 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 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套路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套路贷”是以借贷之名,非法占有被害人其他如车、房等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本质为非法占有;高利贷则是以赚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民间借贷行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高利贷仅仅是违规贷款业务而已。

“套路贷”往往会认为制造条件进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同时基本都存在以涉黑、暴力、威胁等手段来实现这一目的。高利贷则会规定较低名义利率,同时通过虚增收费名目,收取砍头息、服务费的方式抬高借款的实际利率,不过只要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款,基本不会有什么其他套路问题(当然,也会存在一些暴力催收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高利贷仅是民间借贷纠纷,而“套路贷”的性质即为恶劣,已经构成犯罪,所以“套路贷”的恶性远超高利贷。


如论财经


套路贷存在欺骗性,高利贷是明码标价,要不要随便你。套路贷必须取缔,但如果高利贷和其他小额贷款,也没了,真的皆大欢喜了吗?现实生活中银行的借款门槛高,不容易借到,对坏账的承受能力比较强,对借款人的约束力较强。其他的借款利息普遍都高,门槛低,但对坏账的承受能力较差,对借款人的约束效力差。同时像个人或者小贷公司借款的要么是企业家,需要大额借款解决暂时的周转问题,要么就是还赌债之类的人群,其他普通人一般是不会去触碰这个领域。将除银行的贷款都取缔,经济未必就会活跃。借款会越来越难,银行也无法满足需求,并独立承担风险。所以问题在于一方面约束借款人或者公司借款利息,程序问题,另一方面约束还款人的守约行为。保持契约精神才是最重要的。也能尽量避免暴力催收问题。还需要对双方都有明确法律手段在事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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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利贷是恶霸,套路贷是骗子!高利贷和套路贷都不是好东西,非要选一个坏的话,只能说套路贷更加恶劣!

高利贷,如果你能及时还清,一般不会有什么麻烦。但是高利贷的危害在于,他的利息实在太高了,而且利滚利。如果你不能及时还清,利息会越来越多,而且追债手段也极其残忍。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

套路贷,就是个十足的骗子,套路贷从开始,就没想借你钱,而且也不会给你正常还钱的机会。说白了,这不是贷款,这就是冲着骗你的固定资产来的。

首先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谈谈高利贷

山东某刘老板,之前家庭幸福美满,生意做的也比较好。某一天,刘老板看中了一个石灰矿。该石灰矿总投入约200万左右,正常运转后,一年大学能有30到40万的收益。想着收益还不错。做生意起家的刘老板就来了兴趣。拿出了家里的流动资金再加上和朋友借了些钱,凑了130来万,然后又从银行贷了70多万元,投入了这个石灰矿。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石灰矿投产之后,遇到了一些技术上的问题,所以短期之内没有产生收益。到了银行还款的日子。刘老板手上现金不够了,在投石灰矿的时候也和朋友借过钱,现在也不好意思再借。所以,刘老板想到了高利贷。经过询问,月利率8%,想着灰矿好转就能有钱,刘老板就借下了高利贷。

但是由于灰矿一直没有好转,高利贷的利息却越滚越多。迫于无奈,刘老板只能再借高利贷。就这样,借下了200万的高利贷。


后来虽然灰矿开始好转,收益也有了,但是之前欠下的实在太多,18个月内,连本带利还了500多万都没能还清。而且对方开始提出要卖肾,甚至让其女儿出卖,来偿还高利贷。迫于无奈之后,刘老板只好带着妻儿老小,放弃了多年打拼下来的基业,一路逃债。

接着在看看套路贷

上海的一个小伙,为了偿还信用卡,找到了一个套路贷。该小伙原本只打算借款5万元。

但是对方以写欠条要翻倍等行规为由,写下了11万的欠条。随后对方又通过阴阳合同,平账等一系列操作。很快将欠条的金额翻倍至100多万,并且还搭上了该小伙的房产。很快,由于无力偿还巨额贷款,对方将该小伙告上法庭。小伙钱也没借到,房产还弄丢。

在高利贷中,一般人对于高利贷的利息,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由于意外没能及时还款,接下来的利滚利和追债才是最大的危害。

而对于套路贷,对方一开始就是来骗你的。而且由于对方有欠条,银行流水等一系列完备并且合法的证据,受害者很难翻案。

所以二者都不是好东西!


胡社会社会


“高利贷”是利息过高的民间借贷,利息往往超过了法律支持的利息(年利率36%)几倍-十几倍以上,导致很多人由于借了高利贷而“妻离子散”,而“套路贷”借钱的目的不是为了拿到更多的利息,而是为谋得借贷人的其他财产,本质上属于非法占有借贷人的个人财产。

常见的“套路贷”的套路就是,你只借10万,却让你签一份借款50万的借款合同,并且真的转账给你50万,到了无摄像头的地方再从你手中拿走多出的40万,美其名曰是不成文的行规、对你没有影响,实际上在无形当中就让你的借款金额增加了40万。并且在借款合同中也有很多的陷阱,只要借贷人违反了一条就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导致所欠金额越来越多,最后借贷人只能通过抵押、变卖其他财产来偿还这笔“本金”只有10万元的借款。

所以说“高利贷”本质上还属于借贷,只是利息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套路贷”已经不属于借贷,更接近于诈骗,用一个接着一个的“套路”将借贷人的个人财产非法占有。


东友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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