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慶雄涉嫌受賄一案提起公訴

    日前,政協第十二屆廣東省委員會提案委員會原副主任李慶雄(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慶雄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李慶雄,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慶雄在擔任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潮州市市長、廣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廣東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公司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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