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李慶雄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大搞權錢交易、家風不正...李慶雄嚴重違紀違法被

本報訊 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原副主任李慶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慶雄政治上蛻變,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吃喝和違規購買使用公務車輛,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紀律意識淡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和不法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調整土地容積率、改造“三舊”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慶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慶雄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慶雄簡歷

李慶雄,男,漢族,1960年2月出生,廣東汕尾人,大學學歷,工程碩士,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8月任海豐縣公安局局長

1997年8月任海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局長

1999年10月任陸豐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

2000年2月任陸豐市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2003年2月任陸河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4年6月任汕尾市委常委、西藏林芝地委常務副書記、省第四批援藏工作隊領隊

2007年8月任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11年8月任潮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2年1月任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年6月任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正廳級)

2018年6月任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

2019年9月被免去省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職務並撤銷政協委員資格

瀟湘晨報記者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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