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加強農村基層治理——解讀寧夏一號文件之六

  ”農村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國家治理現代化離不開基層治理現代化。”自治區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說,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自治區一號文件就加強我區農村基層治理作出了具體部署,就是要加快推進我區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壓實縣鄉村三級責任,提高鄉村治理效能。

  “自治區一號文件提出要強化縣鄉村三級治理效能。”自治區黨委農辦相關負責人說,縣級是“一線指揮部”,不論是貫徹落實“三農”工作任務,還是化解農村各類矛盾問題,縣級都是最關鍵的環節。各縣(區)要落實縣級領導幹部和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包村制度。鄉鎮是鄉村的中心,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服務農業農村農民,把鄉鎮建成鄉村治理中心、農村服務中心、鄉村經濟中心,切實解決好農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充實鄉鎮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體資產管理、民生保障、社會服務等方面的工作力量,為農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務和比較完備的生產生活服務。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單元,是村民自治的主要載體。要健全基層民主制度,完善村規民約,強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深化村民自治實踐,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村民自治經過近40年的豐富完善,成為社會主義民主在農村最廣泛的實踐形式之一。”自治區黨委農辦相關負責人說,自治區一號文件提出,推進村民代表會議制度“55124”模式規範化建設,就是要把做實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作為提高農村社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緊緊圍繞“代表推選、民主議事、監督落實”三個關鍵環節,以“五步工作法”為統攬夯實制度基礎,以“五聯記錄表”規範議事程序,以“一份議事清單”規範議決內容,以“鄉村兩級監督”確保工作合法合規,以“四級聯動督查”推動工作落實,真正實現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著辦。要不斷提升農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和參與度,創新協商議事形式和活動載體,讓農民自己“說事、議事、主事”。

  堅持抓好塑形鑄魂,深化鄉風文明建設。

  “鄉村全面振興,既要繁榮物質文明,也要振興精神文明。”自治區農辦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自治區一號文件提出要抓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試點,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文明公約、村規民約、家規家訓。實施鄉風文明培育行動,著力培育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級文明戶,用農民群眾身邊的道德模範、典型事蹟,弘揚公序良俗。要培育新鄉賢文化,抓好退休公職人員、退伍軍人、致富帶頭人等重點人群,讓黨員幹部在鄉風文明建設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崇尚科學文明,養成科學健康生活方式,自覺抵制婚喪嫁娶大操大辦、人情債、天價彩禮等不良風氣,逐漸形成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文明理事的鄉風文明新風尚。

  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自治區一號文件提出要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農村警務工作,落實“一村一輔警”工作機制,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全面推行網格化治理,做到“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提升鄉村治理精細化、專業化水平。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寧夏日報記者 張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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