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硬核”20条,甘肃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为进一步发挥投资在优化供给结构、补齐发展短板、支撑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省政府于近期出台了《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并谋划储备了一批重大项目。3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情况,并解答了相关问题。


“硬核”20条,甘肃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新闻发布会现场。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沈丽莉 摄


据介绍,《若干措施》体现了四个方面的特点。在内容上,对标先进,充分借鉴了深圳市招商引资的先进经验,以及上海市崇明区对招商引资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收部分按不同档次分别给予奖补等经验,增强政策含金量;在力度上,最大限度挖掘潜力,大幅降低电价,给予引进人才落户、住房保障等特殊政策,赋予省级以上各类园区区域化评价等自主权;在形式上,既保持与现有政策的紧密衔接,又注重政策的可操作性,做到兑现方式简单快捷;在落实上,明确规定省直有关部门按照“不来即享”的主动意识,跟踪落实本措施确定的财政奖励、税收奖补等政策,并强化了政策兑现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若干措施》涉及土地保障、财政奖补、要素保障、市场准入、服务保障、环境优化六个方面共20条措施。为保障《若干措施》中优惠支持政策的落实,对经省政府认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机制、一抓到底的原则,建立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班,实行省级领导包抓制。落实“不来即享”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将积极上门对接,跟踪落实确定的财政奖励、税收奖补等政策。


“1+3+6”组合

推动我省重大项目储备落地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国家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全省发展需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谋划推出了一批利当前、增后劲、管长远的重大项目,通过实施“1+3+6”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的储备和落地。


“1”即一个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总体方案,提出了全省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思路、重点、建设时序和工作要求。


“3”即2020年全省重点投资项目清单、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全省重大前期项目清单“三个清单”,清单对重大项目按月提出了投资计划安排,对计划新开工项目提出了开工时间计划,逐项明确了项目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各级政府和部门包抓领导。其中,全省重点投资项目清单纳入项目2101个,总投资1.33万亿元;省列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纳入项目158个,总投资9958亿元;重大前期项目清单纳入项目169个,总投资6573亿元。


“6”即“十四五”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榆中生态创新城建设、十大生态产业发展、能源产业发展六个专项方案。


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着力储备抓前期,着力续建抓进度,着力新开抓落地,力争尽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更好发挥项目建设对稳增长的带动性作用,全力弥补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硬核”20条,甘肃省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我省近日印发的《关于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土地保障、财政奖补、要素保障、市场准入、服务保障、环境优化等六大类共计20条具体措施

,将进一步加大全省招商引资支持力度,发挥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硬核”20条,甘肃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沈丽莉 摄


优先保障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供应


《若干措施》提出,省级先预留用地规模1万亩,优先保障符合生态产业、总部经济、东部优质转移产业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供应。


对符合省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土地综合开发成本价。


对省级确定的十大生态产业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以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以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的,租赁部分单次签约时限不超过20年,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首次进500强

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若干措施》确定,对有需求的新投资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使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给予不低于注册资金10%的股权投资。


统筹使用招商引资及产业项目财政资金近1亿元,重点奖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招商引资项目,倾斜奖励符合产业要求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将高质量发展的10亿元奖金、1万亩土地奖励,重点用于高质量发展和招商引资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市州。


设立经济贡献奖,对省级重大招商引资企业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按不高于80%的比例,分档实施奖补,由企业用于增加研发投入及投资再生产等。


大力吸引总部企业集聚,对新引进的在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企业,经权威认定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内行业细分排名前30位的龙头企业,在我省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正式运营一年后,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500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我省企业首次进入500强企业排名,在本省形成的省级财力不低于500万元,省政府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纳入我省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形成的省级财政收入3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以上且不低于前3年最高值的总部企业给予奖励。

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

员工及家人落户限制


《若干措施》提出,为本措施适用的兰州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及榆中生态创新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建筑红线1米外供水、污水、通电、通路、通暖、通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具有引领性、成长性,列入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新材料项目,列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范围内的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高端制造业项目,大工业生产用电从投产投运之日起,到户电价按0.35元/千瓦时执行。


对符合产业投向、环保政策、纳入甘肃省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确定引进的大数据企业(不含生产“虚拟货币”的“挖矿”企业)生产用电,从投产投运之日起,到户电价按0.28元/千瓦时执行。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高管、核心科技技术人员,对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发挥作用的金融机构、科研院校、中央驻甘和省级企业团队,根据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等额奖励。


全面取消招商引资企业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的落户限制,有落户意愿的全部及时落户;持有居住证的,同等享受当地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实行交易进场

“四个零”服务


《若干措施》规定,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凡通过全省阳光采购平台交易的,实行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的“四个零”服务。


支持来甘投资企业以兼并收购、融资租赁、股权出资、股东对外借款等形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来甘投资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凡来甘投资企业投资的PPP项目同等享受政府引导资金支持等政策。


优化水电气报装服务,对于新引进省级重大招商引资的项目,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标准要求,一律不得以各类许可、备案、证明等作为企业获得水电气供应的前置条件,不得向用户强制指定水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确需指定的必须以清单形式公布,并列明指定事项、法律法规依据。


严格保护招商引资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招商引资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责任制,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纳入到政府信用系统,加大对政府相关失信人员的责任追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沈丽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