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我買了某個公司50%以上的股票,是不是就可以操控公司了?

用戶68852507


我們都知道,買入上市公司的股票,就相當於買入了上市公司的股權

理論上來說,除一些個別的企業外,多數上市公司擁有股權到一定程度,就擁有了投票權,再向上,就有對公司重大決策的決定權

通常情況下,若想要控制公司,所擁有股權至少在公司的50%以上

對於一些公司或者大型機構來說,通過操作和協談,收購一家上市公司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但對於二級市場中的散戶個人來說,基本上無法擁有那麼多的資金,而且很多時候,即便是有了可以收購50%的資金,各方利益阻止也有可能無法控股成功

並且,一次性大量買入某個上市公司的股票,有著擾亂股市環境的嫌疑,相關部門也不會輕易的放過這種行為

而且一些企業並無法控股的,也不一定是股權50%就可以說了算。



財經狼眼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50%以上可以稱為大股東,但並不一定稱為實際控制人

有限公司的主要幾條控股線,分別有圖上的法律效果。

其中如果達不到67%,並不能完全從股權角度完全獲得公司控制權,

例如剩餘股份的股東不同意你的決議,你的決議內容達不成三分之二以上,則沒辦法決議重大事項。

例如,很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在公司有很多權利,你的股份沒達到67%,很多地方工商局變更法定代表人是需要提交三分之二的表決的股東會決議的。

此外,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控制並不能代表取得了公司控制權,公司控制權有多種方式

例如:一票否決權,比如股東協議規定某些股東雖然持有的股份很少,但對公司決議有一票否決權;

公司公章、證照控制,部分股東控制了公司的公章,證照,實際操控公司經營等。

如果是上市公司,則50%以上的控股基本上要強制收購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八十八條第一款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三十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上市公司持股部分就可以控股公司,並不需要達到50%以上。

實際上,上市公司的控制人就是所謂控制公司的人,上市公司控制權這個詞在上市公司中已經形成法律概念了,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關於“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解釋如下:第八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

(一)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二)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三)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

(四)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公司控制權是一個系統的問題,而不僅僅是股權問題,股權不能決定全部,但沒用股權也是不行的。


南京楊超律師


這個主要看公司採用什麼樣的股權結構,作為一般的同股同權的上市公司來說,成為第一大股東就意味著擁有企業的控制權,購買公司50%以上的股票,已經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可以擁有對應的經營權、收益權。不過對於採用雙極股權結構的公司來說,50%以上的股票只意味著擁有相應的收益權,沒有公司的控制權。

雙級股權結構現在應用的非常普遍,這種特殊的股權結構可以讓公司創始人及其大股東在公司上市以後仍然可以保留絕對的表決權來控制公司。在美國比較大的上市公司,比如臉書、谷歌都是採用雙極股權結構。

採用雙極股權結構的好處在於,創始人及其管理團隊可以有絕對的控制權而不受資本的影響,在國內比如阿里、騰訊這些都是雙極股權結構,背後的都有外資的大股東,但是控制權還是在原始創始人團隊手裡。

所以說,買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大部分情況下可以對企業有絕對控制權,但也有個別例外的情況,具體看股權結構怎麼設置,怎麼約定。


不立而立


應當分四個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

第一,按照通常股份公司的設計,持有超過50%以上的股份,構成了對公司的絕對控股,當然就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擁有控制權。所以大家可以理解,為什麼早期的時候,我們在引進外資時,有持股50%的限制。

第二,從實踐的層面上看,往往並不需要50%的股份,就可以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為很多公司的持股是比較分散的,你可能只需要持有百分之二三十的股份,就可以控制一家公司,有的時候,甚至只需要十個百分點,甚至更少的股份,你也可以是公司的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比如,我們A股上很著名的老三股,曾經長期處於實際控制人只有很少股份的狀態。

第三,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持有50%以上的股份,也未必能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這裡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進行了同股不同權的設計,存在佔股份少數比例的創始人股東始終實際控制公司的情況。比如大家都很熟悉的小米、京東,還有華為等等,他們都是以相對比較小的股權比例,牢牢地控制著公司。

第四,還必須提醒的是,即使你成為了公司地實際控制人,也不能隨心所欲地操控公司。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對於大股東地權利依然是有監督有限制的,大股東一旦越界,同樣要受到懲罰。畢竟,公司還有其他股東,所有股東的權利都應當得到維護。


沉默的磚家


沒錯,你都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了,屬於絕對控股了,如果還不能操控公司,難道讓小股東來操控嗎。有些公司的股東看著持有很少的股份,卻能夠掌控公司,那只是給人的假象,對這個企業的股權關係要進行穿透,把實際控制人揪出來之後,你就會看到,能夠掌控公司的股東必然掌握了絕大多數的股份。

有些公司在出讓股權融資的時候,會請律師進行股權結構的設計,也就是對董事會的投票權進行一定的限制。這樣做也確實是為了維護創始團隊的話語權,以防被清洗出局。但這也僅僅是在創始團隊或者實際控制人能夠對公司進行控股的時候的安排,無論是直接持股還是間接持股。但是一旦你失去控股權(無論是怎麼失去的),你都將面臨被踢出局的風險。

雖然現在公司治理要求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但是說來說去這個公司還是股東的,誰佔的股份多,就有權決定公司的戰略,在董事會就佔有絕對的席位。


觀行者


可能你是想問,如果購買了公司50%以上的股票,你能不能就操控公司的股價了,如果能買入公司的50%以上的股票,是成功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權,但是距離操控股價還有一定的距離。因為這個時候你雖然持有了50%的股份,但是剩下的50%的股票變化的很大的,不然很多股東持有50%以上的股東在質押股票之後就不會被跌的平倉。


價投王所長


不能,雖然股東會就最高決策機構,但沒有經營權

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類,是現代企業的根本原則
你有了51%的股份,只是代表有一定的任命權
或者是把握一定的大方向,但經營還得靠董事會管理層
一般決議事項,比如做什麼項目也許你可以決定,

你說了算,但是沒人去執行又有什麼用呢?

再說了,即使是小股東,甚至沒有股份,但供應鏈在別人手裡,
或者主要盈利渠道在某個員工手裡,你能去否人家嗎?
恐怕很難吧?得要有共贏的思維,地位不代表一切。

如果是上市公司更麻煩,將面臨退市

你控制了50%,代表著實際控制人的變更,那麼估計離退市不遠了。好好的一個上市公司,讓你搞到退市,你又何苦呢?除非這是你的競爭對手,打不贏就毀了它,那倒是一種策略,但付出是否和回報是否對等,又是另外一件事情。


小林紺晃


這個方法聽上去不錯,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在實際中,極少會出現這種情況。

30%的持股比例是一個分界點。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可認定為擁有上市公司控股權。但別忘了,這是“可認定為”,不是“一定認定”,很多時候持股低於30%的被認定為實際控制人的,高於30%的卻不是實際控制人的上市公司並不少。為啥?因為真正控制了董事會,那才叫真正的控制。

但這是2012年以前的規定,之後呢?2012年2月修訂後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做出調整,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的2%的股份,可豁免要約收購義務。

很明顯,這是對那些希望通過不斷買入股票達到控股目的的資本野蠻人的約束。實際控制一家公司,還是上市公司不會這麼簡單的。

以上是我對此事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啟發與幫助。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歡迎點贊,關注,評論,轉發。


經財人生


你們好,我是一個財經領域愛好者,我對財經領域研究頗深,也當過理財顧問,以下是我的經驗之談希望我的回答對你們有所幫助,財經,創業,股市,如果有不懂的可以隨時來問我,我有些獨特的觀點,下面是我的回答,望各位捧場,希望你們能夠喜歡:

在現實的眾多案例當中,即使真的讓你收購成功一家企業的大部分股權(比如像樓主提的佔50%以上),那也不一定能夠控制住這家企業,這是因為在很多的上市企業中,總有一些特殊的情況存在,不同的股權結構。

舉個簡單的例子:同股不同權;這是很多創始人或者創始人團隊為了保住絕對的控制權,常常使用的一種手段,比如近期市場比較火的阿里系計劃以同股不同權的方式重新登陸港股。在比如在18年已經上市了的小米公司,其創始人雷軍雖然只佔31%的股份,卻擁有超過50%的投票權,即便比把小米其他的69%的股份都收購了,小米公司仍然是雷軍說的算。在比如同股不同權結構最牛的就是京東,目前京東創始人劉強東持有京東15.5%的股權,但是卻擁有79.5%的投票權!反而騰訊的旗下的

HuangRiverInvestmentLimited(黃河投資)持有18%的股權,卻僅僅只擁有4.4%的股權,沃爾瑪持有10.1%,擁有2.5%的投票權。也就是說,即使有人把京東84.5%的股權全部收購了,在京東的管理層裡,仍然是劉強東一言決。

所以說,即使有錢,也並非想控股一家公司就能夠控制的。而且除了同股不同權之外,還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等特例。都會使這一說法失敗。


時尚的土木金融豬


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並不代表就一定能控制公司,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強調三權分立(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擁有公司50%以上股份代表的是公司的所有權,但並不一定代表公司的經營管理權與收益權,萬科就是非常經典的例子,王石當年是擁有經營管理權,但並不是公司的股東。華為的任正非只佔有華為百分之一點幾的股權,但任正非對華為是有絕對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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