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在婚前自願簽訂協議,自願結婚並且日後不會離婚,但是結婚以後後悔了,請問法律上可以離婚麼?為什麼?

Mc少爺


這種約定是無效的,因為限制婚姻自由,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是無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違法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蘇州宣超群律師


不具備法律效應!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均屬於跟身份有關的特殊法律行為。不允許夫妻雙方訂立任何協議,對此進行約定和限制。就像夫妻雙方寫一個協議說將來我們一定會結婚,或者說將來我們一定不離婚等等,這種約定都是違反了法律規定強制,對身份進行限制或者約束是無效的。結婚和離婚屬於人的法定權利。除法律以外,任何人不能訂立條款進行約定或限制。

所以夫妻雙方均可以隨時提出離婚,如果協商不一致,任何一方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夫妻強制離婚。


人人都是藝術家


可以!你這協議沒用,有證明人嗎?又不是財產公證一下。夫妻揹著人籤協議,誰能知道後來變化,誰又能明白婚姻能存在多久?

具體法律事情咱不懂,站在婚姻的角度,這都不算數。當初不知道你是處於什麼原因籤的,至今為止,只是一個口頭協議一般,不靠譜!


就算你們夫妻認為的能羈絆彼此,如果一方不愛了,天天嚷著離婚,出軌,賭博,家暴,難到還拿出籤的協議來制約對方嗎?

你覺得對方是能改變,還是你們能和好如初,別天真了,就是小孩過家家,訂娃娃親一樣。誰能保證後來就一定嫁給對方,或者就喜歡對方不離不棄。這些都是不存在的事。

看看現在的婚姻,就算有法律保證的一紙婚約都能閃婚閃離,你還不醒悟嗎?


剛結婚的時候,你想到過離婚嗎?想到過今天會面臨離婚狀態嗎?你肯定想不到,不然現在不會有這困惑!這不是人可以控制的。導致因素太多了,不再是你們當初戀愛時你死我活永遠不分離的心情了!

就比如我們結婚的時候,心情是喜悅的,幸福的,快樂的。而離婚時心情是鬱悶的,不幸的,愁容滿面的。這就是完全不同的心理差距。

如果你還是拿不住注意,心裡有疑問,有違約負罪感,就去請教專業律師。在我個人覺得沒必要,有保護的婚姻,法律一張紙說解除就解除,更何況你們無人證明的情況下籤訂不離婚協議?


所以,我個人建議,可以離婚,協議不作數,如果不死心,去請教專業律師,他們會給您正確解決方法。

最後,說一句不好聽的話,長點心吧!以後這樣幼稚的事情不要隨便籤協議了。人活一世驚喜與意外都不知道哪個先來,你怎麼有信心不變初衷呢?

特別對一些責任心比較強,耿直,一根筋,不知轉旋的人來說,這是最大忌諱!道德感會直接綁架這樣的人,導致進不了退不出來,左右為難。
捨棄吧!自己又簽過合同心虛!不捨棄吧!又維持不下去。醒醒吧!害人害己!


懂愛會愛


可以離婚。國家提倡婚姻自由,戀愛自由,婚前簽署的自願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法三十二條明確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節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節;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落絮亦有聲


可以,因為人的意念會隨著時間的不同,環境的改變,以及自身的成熟和提高都會改變以前的最初打算,哪怕是曾經的承諾。除非是兩個人同時進步。還有就是你一如既往地愛他,寵她。


臘梅姐355


那是小孩過家家的遊戲,沒得法律效力。有些事情建議你諮詢一下專業律師,那應該是正確的。


手機用戶範世界


婚前簽約本來是好事,但事物都是變化的,我國婚姻法結婚自由,離婚也很自由,婚前的簽約是無效的,按照合同法簽約雙方簽字,並且還要第三者證明方能生效。所以之前的簽約是無效的。


用戶757525483560萬年


再婚時籤任何協議都沒有用,人好在心!再婚一般不辦證,處得好就處,處不好就各走各。


老先生8899


任何協議都是建立在法律基礎上的,法律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


李204169634


還有這種協議?

上了賊船的節奏啊這是!小孩子過家家呢,還相信這種協議有效果?

嘻嘻嘻~懂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